太离谱了!浙江,一对情侣同居生活5年,分手后,男人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00万元,女方:你真不要脸。男方怒吿上法庭,法院判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有长达 5 年的同居生活经历,但需考量“彩礼”给付的初衷与实际情况。若该 100 万元确系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且双方最终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原则,女方应酌情返还部分彩礼。然而,在这 5 年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必然存在共同生活开销、财产混同以及可能的相互扶持与付出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这些情况,法院判定女方返还男方 40 万元。判决下达后,男方虽略有不甘,但也表示接受;女方则认为虽返还金额仍较高,但也尊重法院判决。
此事也为众多情侣敲响了警钟,在涉及大额财物往来及婚姻规划时,应更加谨慎理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