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通告,六年级马某次殴打低年级学生,应该是个校霸。派出所民警之所以动手,应该是这名校霸没有悔过之意,且对派出所民警没有敬畏之心,还在调解中他就擅自离开,给人一种挑衅的感觉! 当然,民警作为执法者,动手确实不妥,法理上确实站不住脚,而副所长也因此被撤销行政职务,但从情理上来说,我希望有更多这种有担当,热血的民警。 咱都知道,对于校霸,如果仅仅是用言语进行教育,能改邪归正的不多。所以让其感同身受,感受到霸凌别人,别人的感受和痛苦,或许才能改过。 还有一层原因就是:知道怕了,或许就不敢再做伤害别人的事儿了。 说实话,我倒是认为这名派出所工作人员是个汉子。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您是被这名六年级学生打的孩子的家长,自己孩子被人打了,不心疼吗?从法律意义上讲,这名六年级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没法惩处,自己的孩子只能干挨揍,谁不生气? 当然,我再次强调,不支持用暴力的手段,以暴制暴不可取。但这也仅仅是从法律层面去说,从情理上我还是支持这名民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