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这态度,汪小菲都不得不服! 其实大S说得也没错! 她表示:“既然离婚协议已签署,无论当初我的要求有多么苛刻,你都应当遵守承诺!”
先不说其他的,既然签订协议,履行职责也没毛病呀!
而且大S还表示:“离婚后,我是自由的,是我的个人事务,我没有义务向任何人说明。”
这么干脆利落?
有网友说:“签订协议是对的,但是遇到结婚证作废等于是协议合同过了100年,换了年代一样,那还能算数吗?”
还有网友说:“既然再婚了,有新老公养了,协议就自动作废了,只要是正常人都明白这还用说吗?”
也是! 也不知道,这离婚协议被她要求改了几次,这样还算有效协议吗?
可怜的小汪总,一直被前妻牵着走,估计心里也不是滋味。
她的意思是:她有权违法犯罪,杀你不许申诉,必须接受人死财亡的结果。
大S全世界最恶心恶毒最臭不要脸的女人,简直是恶女中的典范,渣女,捞女
大概当初汪还想着闹闹复合的事,所以什么都答应,没想到女方转身就找了个野兽派的,汪估计都傻眼了。
没有必要心疼那个汪大傻子[抠鼻]只是他母亲确实让人心疼!
想屁吃呢!做局陷害前夫,还有那个发小张,等着汪小菲反诉把,有她哭的时候。
看见小编恶心,大花蛇更恶心
不要怪谁,汪也傻,心疼的是兰姐!
说来说去汪小菲是一个大傻逼。这种女人还与她扯什么,她已嫁给韩棒子光头,不可能光头嫖大S汪小菲去付款的道理。
把白嫖说得如此冠冕堂皇,真服了you。
这湾湾诈骗犯总是振振有词的!把诈骗说的理直气壮!
没读书。格局小。
什么女人啊,最无耻最摆烂的只有大蛇了
拿明朝尚方宝剑想斩清朝的官
不嫁人家才养你再嫁就得光头养,而不是前夫养
“也不知道,这离婚协议被她要求改了几次,这样还算有效协议吗?〞要我说啊,这个小汪总啊,就是个大冤种!
人家有老公,还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还要养他一辈子吗?你傻。
既然是按照离婚协议来,协议里说大S不再结婚的哦,是大S不按协议来办的,你大S再结婚了,小菲就不再支付费用,
有什么可怜的,自作自受罢了
汪是台鸡爱好者,非台鸡不娶
结婚时还承诺过白头到老呢!
小编既然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我心目中下届奥运会男乒主力:樊振东、王楚钦、林诗栋。大家觉得呢?
我就不信小汪无钱请强大律师团队搞不倒那条菜花蛇?
不合理的协议可以推翻吗
无耻是没有下限的
吃相难看的东西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