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姑娘。
20岁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开公司的老总。
那老总已经50岁了。
花言巧语,三言两语就被哄住了,还怀孕了。
老头儿说。你要是给我生个孩子,我就给你奖励一套房子。
这姑娘初来乍到,无依无靠,想着有这等好事,就年轻不懂事,就生了生了个大胖儿子。
生完之后老头儿直接把孩子抱走,说不用你操心,不用你管,我每个月给你钱,这孩子老头儿抱回去当孙子养。
这老这老头儿本来也有儿子。但是一直也没有结婚,没有生育。
后来这姑娘也想成家了。
想找个男孩儿嫁了,这老头每个月还给给这姑娘8000块。
这姑娘谈恋爱没多久就被老头发现了,老头说你要嘛随便谈,但是呢,我到你住的这个房子的时候,你必须得在,要么就自由身,但是你要把房子我给你发的票子全退给我。
这姑娘心想我大把的青春全给你的老头儿了,我难道说还不值一套房子吗?还不值点儿票子吗?怎么都能给我要过来?
这个时候律师就说,为什么国家要制定把一些没有付出任何劳动的这种利益支持返还,可能就是为了杜绝一种风气,然后也抵制一些不劳而获,靠这个获得财富的行为。反正不管这个法律的利益在哪里。有些事情需要谨慎啊,对不对?不然到最后青春也没了,钱也要还回去。
更为关键的是,她这个小男朋友知道了女孩儿这个情况就很嫌弃,他就说你谈恋爱找个有钱的,我也能理解,但你好歹找个年轻的呀,你找了个能当你爹的人,实在是接受不了,最后两人还分手了。
所以说这年头当户外的那个人。运气好的话可能能拿到点儿啥,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啥也拿不着。
不管谁的命都只有一条,那怕是郎氏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