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派出所办点事儿,结果就瞧见了一个女的在那儿哭哭啼啼的。一打听才知道,这女的离了婚,可麻烦来了。她的户口在娘家那边没人要,回不去;去前婆家吧,人家也不要她。派出所的人说了,她要是把户口迁出来,就没地方落了,现在就只有个身份证,连个户口本都没有。这可咋整,以后要是结婚了,户口才能落到婆家去,这中间还有一段长长的日子要熬呢!再说,刚离婚没多久,再婚还不知是啥时候? 我看着她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里特别难受。感觉我们女人,就像那没根的蒲公英,风吹到哪儿算哪儿,落到好地方能活得好点儿,落到差地方就得受罪。结婚,真不一定能当救命稻草,家也不一定永远是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