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擅自把快件放在驿站,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多家公司被罚。
中国城市报搜索发现,据国家邮政局近一个月以来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局公布了近百条各省市关于快递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罚的信息,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品牌,处罚金额多为500元,最高达3000元。
其中,6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邮政管理局就洛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洛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被判处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11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邮政管理局就伊春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认定,伊春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违法行为属实,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11月20日,韵达快递、中通快递、极兔速递客服表示,用户需通过小程序等设置“收货偏好”,业务员会按照收件人需求选择送货方式。其中极兔速递客服称,“如果业务员未送货上门,客服收到用户投诉会反馈给站点,由站点按照客户诉求去处理。”圆通速递客服表示,用户如需送货上门服务,可在详细收件地址后面备注“送货上门”或者“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申通快递客服则称,“派件员如未经过收件人同意,不能把快件放在快递柜、驿站等。只要写有几层几号详细的派送区域内的地址,必须送货上门的。”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3月,申通快递员吴先生报料称,2023年2月以来网点提高了对快递员送货上门的要求,送货上门每票奖励0.6—0.8元,否则每票罚款10—100元,其认为考核机制设置不合理。同年3月15日,申通快递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经核实,该考核机制不是申通公司的政策。当被问到相关机制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时,申通方面并未明确答复,仅表示“公司针对末端网点擅自设置不合理的处罚有监督机制,也会进行摸底”。如果个别快递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不合理的情况,公司也设置了申诉渠道,保障快递员权益。
据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自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