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曹广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04年至2022年,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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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广晶腐败长达18年,违纪违法问题十分严重。纪检部门曾经严厉批评此人:曹广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曹广晶的问题中,结交“政治骗子”这点十分引人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发文《如何理解和把握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违纪行为的定性处理》指出: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大多出于不正当的利益考虑,反映出利令智昏、权欲熏心、投机攀附等不良政治品格,严重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甚至长期勾连形成利益集团,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一些落马官员也被指存在结交“政治骗子”的问题。比如,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库,不信组织信关系,不走正道走邪路,为跑官买官结交“政治骗子”。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弃守职责使命,热衷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滥权妄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等
编撰/黄帅 编辑/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