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21日电(林馨王维)11月20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第三批次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81宗案件109名救助申请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98万元。
当天,受害人家属罗某获得司法救助金8万元。2023年8月18日,受害人韦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与邹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邹某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因邹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受害人韦某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难以得到补偿。韦某与丈夫罗某育有一儿一女,罗某的父母均为60周岁以上的年迈老人,已没有劳动能力,家里所有的开销均由罗某某负担。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承司法救助“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理念,决定为受害人韦某的子女以及父母申请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领到救助金后,罗某表示,妻子去世后,自己要照顾2个孩子无法外出工作,这笔钱解决了当下家庭的困难,自己很感激。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宇在发放仪式上表示,希望所有获得救助的申请人都能珍惜、用好国家司法救助金,从案件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据悉,2024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批共决定向112个案件,共14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99.64万元。因司法救助工作突出,2024年11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