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讹人的终于付出了代价!”内蒙古,一女子和多人发生性关系,事后以“被强奸”

重瓦下庆 2024-11-22 13:43:48

“这次讹人的终于付出了代价!”内蒙古,一女子和多人发生性 关系,事后以“被强奸”相要挟,要求巨额赔偿,否则就报案!可是故事的发展,让女子措手不及!网友:讹一个可能就成功了,她居然敢讹一群?

(来源:潇湘晨报)

小刘 28 岁,她虽然是个女孩,但却好吃懒做,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对她来说仿佛是一种束缚。

但是,她并没有找到更好的出路,只能靠旁门左道捞钱

这天,小刘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看起来很有钱的男子。他们聊得火热,很快便决定见面。

他们相约在城市中心的一家高档餐厅,小刘精心打扮了一番,希望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吃饭的时候,小刘主动提出喝点酒,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的交谈变得更加轻松自在。

随后,小刘约男子去酒店开房,男子虽然觉得进展有点快,但谁能拒绝女人投怀送抱呢?

所以,两人就去酒店“友好交流”了一番,然后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男子醒来,发现小刘正坐在床边,眼睛红肿,神情紧张。她声称自己昨晚被强奸了,并要求男子赔偿一笔钱。

男子感到震惊和愤怒,他知道这是一个陷阱,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只要小刘说他“违背妇女意愿”而发生的性关系,他就百口莫辩,因为两人才认识一天,不可能进展这么快!

小刘看着男子的反应,心中暗自窃喜。她知道,这个计划虽然有风险,但如果成功,她将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但是,小刘千算万算,没算到男子鱼死网破的决心。

男子相信警方会给他一个公道,主动去派出所找民警报案。

派出所民警听男子讲完,就相信男子说的是真的,因为近期有多名男子前来派出所咨询该类案件,且均提到当事人小刘,所以小刘肯定有问题!

于是,派出所民警当即陪同该男子前往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

刑警立即传唤了小刘,在证据面前,小刘承认自己通过社交软件与多名男性网聊约至饭店吃饭喝酒并发生关系,然后再以被强奸要挟,索要大量钱财!

目前,小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如果这女的不说要钱,只是说强奸,那强奸的罪名能不能成立?如果只讹一个,是不是就成功了?

也有网友说,太贪,狮子大开口必至鱼死网破,少要点各自相安无事,细水长流不好吗?这种女人还给她上马赛克干嘛?让她露脸,这样她就不会再去危害社会!

还有网友说,应该推翻,所谓的“违背妇女意愿”而发生的性关系,认定为强奸的必要条件,规避被现实惯用敲诈勒索伎俩!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女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女子敲诈多人,估计要牢底坐穿了!

这故事提醒我们,遇到能随便跟你开房的女性,一定要提高警惕,不仅是图财还可能要命!

双方都到洒店去房,就证明了女方当时愿意同居一晚,至于当晚是否自愿发生性行为,如不愿意必有反抗,举证的责任应在女方。有些男的估计是心虚害怕,上了女的当。

所以,如果遭遇敲诈勒索,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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