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扶持发展商贸物流产业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1-21 15:07:35

本报讯(特约记者尹路仓)近年来,马龙区结合实际,积极扶持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着力提升大宗商品贸易和网络货运支持制造业发展水平,增强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可持续发展实力,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

该区扶持奖励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曲靖市马龙区(不含曲靖经开区托管范围)注册登记,在云南马龙产业园区范围内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纳入马龙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上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同时,要求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主营大宗工业原材料、成品及耗材购销,购销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60%以上,年销售额不少于30亿元;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并纳入云南省各级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监管范围;现代物流企业,须符合《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3A级及以上运输型物流企业的评估指标要求,并获得全国3A级及以上运输型物流企业证书。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方面,年销售额在30亿至40亿元(不含40亿元)之间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额的0.2‰;若企业申报期内年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则奖励标准提高至0.3‰。年销售额在40亿元(含40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额的0.3‰。同时,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区级财政贡献部分的80%。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交易场所及供应链企业建设服务大宗商品贸易采购、销售、物流、交易、结算、融资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单个平台系统开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且平台年大宗贸易额达30亿元(含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扶持奖励方面,年营业收入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营业收入的2.1%,奖励上限不超过630万元;年营业收入3亿元至8亿元(含8亿元)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营业收入的2.3%,奖励上限不超过1800万元;年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营业收入的2.5%,奖励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在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扶持奖励方面,申报期内,企业获得国家3A级物流企业证书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4A级物流企业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5A级物流企业证书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