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认证委托。
● 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市场监管总局将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均列入CCC认证范围。要求每块锂电池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打刻耐高温(950℃保持半小时)的永久性唯一性编码禁止将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到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年第26号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描述与界定详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指定。
附件:产品描述与界定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人民日报、河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