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万象14岁女孩商场坠楼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安全是容不得一点马虎的。整个事件有四方面的责任,四方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1.商场负有主要责任:视频中可以看出,小女孩在电梯口旁边等待,后来可能是累了坐在了电梯扶手上,电梯是下行的,扶手传送带带着小女孩往下走。小女孩身后是有一块阻挡玻璃的。这块玻璃的作用就是防止行人掉落,这块玻璃应该能够阻挡一个小女孩的体重,甚至一个成年人撞击力量。然而,这块玻璃连一个由传送带带动,身体很轻的小女孩都阻挡住。可见这块阻挡玻璃完全没起到作用。 据说这家商场11号还在赶工,着急忙慌的开业。就这块玻璃来看,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就是盲猜,这家商场的建设,安全方面绝对是不达标。 2.验收部门存在严重失职。安全无小事,验收部门可能大的方面都验收合格了,可是一些小的细节没注意。女孩子站的那个位置,正常来说基本没人会去站。更别说还要坐在电梯扶手传送带上。可是存在这样的风险,存在行人在那个位置驻足、观望、依靠的风险。这样的细节明显的没有做合格验收。 3.小女孩安全意识非常薄弱。逝者已矣,本不该说小女孩怎么样,但这位女孩子安全意识太薄弱了。隔着一块不高的玻璃,往前一步就是悬空的。当时还有那么多人,就没考虑过发生坠落的后果吗?更别说,坐在电梯扶手上,还没事看手机。发生坠落的时候女孩子基本没有什么自救。 4.最后就是孩子的父母监管不到位。孩子出事,父母悲痛欲绝。看的让人揪心,但该说还得说,父母的安全意识明显不强,没有培养好孩子的安全意识。孩子站在那么危险的位置,也没有及时提醒和制止。 实在是一起悲剧,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没了。安全无小事,商场、验收部门必须受到惩罚。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安全还是得靠自己,安全意识必须要强。“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保证安全的最有力手段是加强防范,避开危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