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男子的父亲被人在家里买凶加害,凶手20年后出狱,竟然在男子家门口大摆18桌宴席,走红地毯,放鞭炮礼花,还开怀大笑敬酒,故意气他们一家,简直太嚣张了,男子摆上父亲的照片焚香礼拜,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周围群众也都义愤填膺,这件事在社区造成了恶劣影响。
(来源:越牛新闻) 据报道,孙大头出狱的第二天,竟在向家大门口大操大办18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甚至整个社区的人来庆祝自己重获自由。他还铺上红地毯,燃放烟花炮竹,与大家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气焰十分嚣张。这一行为无疑是在向向家人结痂的伤口上撒盐,公然挑衅他们的底线。 面对孙大头的挑衅,向明怒火中烧,想要拿着木棍砸了孙大头的酒席。然而,他的母亲却拉住了他,告诉他冤家宜解不宜结,她已经失去了丈夫,不能再失去儿子。向明无奈,只能把父亲的照片摆在酒席旁边,焚香礼拜,以此表达对父亲的怀念和对孙大头的愤怒。 孙大头的行为不仅引起了向家人的愤怒,也引发了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觉得孙大头真是欺人太甚,这20年白改造了,根本就不认为自己有错。这么做,无异于往向家人胸口捅刀子。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孙大头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孙大头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刑法》第293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孙大头在向明家门口大摆筵席、燃放鞭炮礼花等行为,虽未直接对向明及其家人实施暴力或恐吓,但其行为明显具有挑衅和侮辱性质,且发生在向明家门口这一特定场所,极易引起周围群众的围观和议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混乱。 其次,孙大头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故意挑衅和侮辱向明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向明及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孙大头的刑事责任。如果孙大头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判处管制,法院可以同时禁止他在执行期间进入向明家附近区域或接触向明及其家人,以防止他继续挑衅和侮辱。
该让孙大头和参加宴席的人员偿偿没有后悔药的滋味!
累犯重罚不止五年,8至10年[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