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一小轿车在与一大妈擦身而过时,大妈却突然举起有胳膊肘将轿车后视镜打成了

小鲨看法 2024-11-20 11:08:13

湖南邵阳,一小轿车在与一大妈擦身而过时,大妈却突然举起有胳膊肘将轿车后视镜打成了折叠状态,司机见发生了碰撞,于是准备将车子停下来,然而,这一幕却被后方一辆车子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了下来,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右手碰的,你甩着右手去,告诉人家我没事吗?

视频中,一辆轿车缓缓驶来,与大妈擦身而过的瞬间,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大妈以一种极为突兀的动作,直接伸出了她的右胳膊肘,精准地碰到了轿车的后视镜。那后视镜被这突如其来的撞击直接折叠了。

轿车司机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碰撞,他赶忙打了右转向灯,准备将车子平稳地停下,查看一下情况。毕竟,在他看来,这很可能是一场意外,自己开车是不是不小心碰到了行人。

然而,接下来大妈的举动却让人大跌眼镜。只见她甩着右手,她的左手却看似痛苦地放在胸前,气势汹汹地走上前去,那架势分明就是准备向司机索赔。

好在,这戏剧性的一幕全都被后方的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了下来。

这一幕要是被不明就里的人看到,或许真的会以为大妈是遭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被这轿车给撞得不轻。可事实的真相却在那行车记录仪里清晰地呈现着,丝毫没有被大妈这夸张的表演所掩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大妈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属于“碰瓷”行为。“碰瓷”,在法律上是一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者利用交通事故来骗取赔偿的违法行径。

首先,大妈故意伸出胳膊肘去碰撞轿车后视镜,这是整个事件的开端,也是她违法意图的体现。在正常的交通状况下,如果是车辆不小心碰撞到行人,那是意外事故,司机需要根据相应的交通法规承担责任,比如查看伤者情况、及时报警、联系保险公司等。

但大妈这种主动制造碰撞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大妈就属于事故全责,而轿车司机则没有责任。

其次,大妈后续佯装受伤去索赔的话。那么就会涉嫌到犯罪。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不知道大妈如果得逞打算索赔多少金额,但哪怕只是小额的索赔,这种行为的本质依然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而且,行车记录仪所记录下来的视频资料,就是最为有力的证据。它能够清晰地还原事件的真相,让大妈的这种“碰瓷”伎俩无所遁形。一旦司机发现大妈是在碰瓷,并且有了这份确凿的证据,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警方在接到报警后,会依据相关法律对大妈进行调查和处理,大妈必将为自己的这种违法行径承担相应的后果。

这件事也给广大司机朋友们提了个醒。在日常开车过程中,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就像这次事件中的后车记录仪一样,它很可能在关键时刻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遇到类似疑似碰撞行人的情况,不要慌乱,要保持冷静,仔细查看现场情况,如有必要,及时报警,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盲目地听从所谓“伤者”的要求进行赔偿。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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