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不是县委常委? 最近不少朋友在后台留言问我,为啥县里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么重要的位置,居然不是县委常委? 这问题看着简单,其实里头门道不少,今天咱就掰扯掰扯。 很多朋友的第一反应是,人大常委会主任那可是县里的人大一把手,负责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权力不小啊! 怎么就不是县委常委呢? 这就要说到咱们的政治体制了。 县委常委会,那可是全县的最高领导机构,一般就十来个人,个个都是手握实权的要害部门一把手。 他们负责决定全县的大政方针,从经济发展到教育医疗,啥事都得管。 重要的人事任免、资金拨款,都得经过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的核心职能是决策和执行,书记是班长,县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常委则分管各个领域。 他们就像一个乐队的指挥和演奏家,得配合默契才能奏出和谐的乐章。 而人大常委会主任呢? 虽然也是县里的重要领导,但他的核心职能是立法和监督。 这就好像一个乐队的评委,负责评价乐队的演奏水平,提出改进意见。 评委当然重要,但不能直接参与演奏,否则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了。 这么安排,其实是为了保证权力的制衡。 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机关,两者之间需要监督和制约,才能防止权力滥用。 如果人大常委会主任也进了常委班子,那监督的力度就难免会打折扣。 就像一个乐队的评委,如果同时也是乐队成员,那他还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乐队的演奏吗? 网上有个段子说,县委常委开会,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就像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学生当然得恭恭敬敬地听着。 虽然是段子,但也反映了现实情况。 像你说的永寿县、铜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都是列席常委会会议,而不是常委。 全国各地的情况也基本类似。 当然,人大常委会主任也不是完全游离于权力中心之外。 他们通常由县委副书记或者其他资深常委担任,这些人政治经验丰富,在地方上也根基深厚。 我有个朋友就在县里工作,他说他们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前当过好几个局的局长,人脉广,说话也管用。 虽然不是常委,但在县里的影响力一点也不小。 还有网友跟我吐槽,说他们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虽然不管具体事务,但经常下去调研,提意见,政府部门也得认真对待。 这说明,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监督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 再说个我老家那边的事儿。 前几年,县里要修一条高速公路,需要征用一些土地。 有些村民觉得补偿款太低,不愿意搬迁。 后来人大常委会主任出面,组织人大代表去跟村民沟通,解释政策,最终解决了问题。 你看,虽然人大常委会主任不直接管这事,但他的影响力还是能发挥作用的。 所以说,人大常委会主任不是县委常委,并不是说他权力小,而是职责定位不同。 人大要监督政府,就不能跟政府捆绑太紧,得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维护人民的利益。 当然,这种体制设计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比如,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如何让人大更好地反映民意,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但总的来说,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进常委,是符合我国政治体制的安排,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权力制衡,防止权力滥用。 说到底,体制内的这些事儿,就像一台复杂的机器,每个零件都有它特定的功能。 理解了这些,才能更好地理解咱们的政治生活。
县人大主任是正处级通常是县委书记兼任,怎么会是县委副书记呢
只有省人大主任是由书记兼任
作者放屁,县委副书记能担任县人大主任,人大主任是妥妥的正处级,副书记就是副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
AI都写不出这么SB的文章吧
扯淡,县人大主任基本都是由县委书记担任!
直辖市和政治局委员兼任书记的,人大主任也不是书记兼任
党政分开
以前不兼任,1998年以来,基本兼任
以前县人大是四大班子之一,进常委的,现在县人大主任有书记简了。
估计把
县人大主任由县委常委产生,并且级别不低于第一副县委书记。 而第一副县委书记是正处级,除了县委书记,县委其他常委还不够资格出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广州市委书记虽然原为常务副省长,但是其担任省政协主席是违法的。根据二十大精神,政协广东省主席地位从原来常务副省长提升为专职副书记级别出任。同样道理,原省委书记到国务院的局委副总理并未晋升第一副总理,而是降格为全国政协党组第二副书记。所以林克庆调任广东政协主席是人事任命错误。说到这里,可以明白,担任省政协主席需要省委专职副书记级别,担任省长需要第一副书记级别,担任省人大主任需要不低于第一副书记级别。 所以,在一正两副布局下,县人大主任和县政协主席都不是县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