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男子开车到某村的山头“玩越野”,途中发现有人用SUV挡路,就从旁边的区域绕了过去,没有支付对方提出的30元过路费,万万没想到,下山时对方拿出一米多的长刀,将他车的后挡风玻璃打碎,造成各项损失合计7000余元。 (来源:椒点视频) 事发这天,李柏宏开着他的越野车来到江门某村。 身为一名越野爱好者,李柏宏在买车的时候,其他车型都没有考虑,认定要入手越野车。但入手之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市里开,没能发挥出越野车的优势。 李柏宏沿着蜿蜒的山路行驶,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木,鸟语花香。 过了一阵,李柏宏来到了一个古朴的小村庄。村口的石碑上刻着“丽水”,这里便是他此行的目的地。 越野车在山路上颠簸,李柏宏却兴奋不已。这里的路况确实非常适合越野。 不料,此前来过的一条路却被一辆SUV挡住。 李柏宏不知道怎么回事,下车查看,发现对方在车上留了号码,于是通过微信加了该车主的号码。 接着一男子从路口旁边饭店走来,表示上去先给30元。 李柏宏眉头一皱,之前他来的时候,都没有人收费,附近也没有任何收费的告示或者栏杆,凭什么收费,趁火打劫吗? 李柏宏表示拒绝,并绕开车上去。 男子当时没有动作,只是冷冷地望着李柏宏车辆的背影,李柏宏呢,他觉得他赢了,没有向某些人妥协。 然而下山的时候,男子看到李柏宏的车辆,直接拿出一米多的长刀,质问李柏宏谁让你上去的? 李柏宏称要报警,对方则拿刀将其车辆的后挡风玻璃打碎。 李柏宏看到对方有武器,哪敢还手啊,只能目送男子远去。 李柏宏表示,对方造成了他车辆后窗玻璃、雨刮及电机等零配件损坏,估计损失约7000元。 当地有关部门称,事发地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了防火路,因未完成施工,这条路并未对外开放。 1、李柏宏到村里的山头越野,村民有没有权利对他车辆进行收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村民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权,土地的性质是农用地,也就是说,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比如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 也就是说,不能把农用地改造成公路,然后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收费,因为村民对土地只有承包权,没有处分权。 2、男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构成抢劫吗? 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是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夺走他人财物的行为。 男子在李柏宏上山的时候,没有对李柏宏采用暴力手段,没有强迫李柏宏交钱,而是在李柏宏下山的时候,拿刀将李柏宏车的后挡风玻璃打碎。 由此可见,男子的主观上不是抢李柏宏的财务,他是在给李柏宏一个警告,恐吓威胁李柏宏。 所以男子的行为不能评价为抢劫,但其无事生非、故意惹事、随意破坏他人(李柏宏)的财物,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表示,该事件中已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注意,公安机关说的是刑事拘留,不是治安拘留,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情节较轻的是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才是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 也就是说,当地公安机构已经下重手,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拟追究其刑事责任!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