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豆包(人工智能)搜到的答案,不守规矩的养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天马踏飞鸟过 2024-11-18 04:09:14

从豆包(人工智能)搜到的答案,不守规矩的养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有以下情形,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观方面: 狗主人对其大型狗、烈性狗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即狗主人明知自己的狗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不拴绳、放养的行为可能会对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但仍然放任这种行为发生。 例如,狗主人之前就知道自己的狗有攻击他人的倾向,但依旧不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将狗随意放养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客观方面: 该行为产生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比如,大型狗或烈性狗在不拴绳、放养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追逐、撕咬多人,导致多人受伤,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现实的、紧迫的威胁,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狗主人如果真的爱狗,真的善良,真的有爱心,就守养狗的规矩,比如: 不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遛狗拴绳、戴嘴套(可保百分之百咬不着人)、自觉清理狗粪便、控制狗吠声、发生伤人事故后主动担责、给狗打狂犬病毒疫苗…… 如果养狗人士做不到或者说不想做到守规矩,你就没资格养狗,就别怪别人厌恶你和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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