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

黑龙江新闻网 2024-11-16 10:01:13

做好三方面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3.8万户

“老地标”变成城市“新名片”

□本报记者吴利红

新市民是城市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解决好新市民和新就业人群的住房问题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在推动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帮助新就业人群解决阶段性住房等问题上,省住建厅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东锋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答。

徐东锋介绍,近年来,我省针对各类人群住房保障需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作为,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公寓)等多种房源供给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在抢抓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机遇方面,针对新市民和新就业群体在住房方面“买不了、租不起、住不好”等问题,省住建厅严格落实国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部署,强化指导,高位推动,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导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五个城市先行先试。“十四五”期间,聚焦新市民、新就业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堵点、痛点和难点,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目前通过新建、改造、转化等模式已筹集房源2.7万套,其中重点支持了哈尔滨工业大学、齐齐哈尔益海嘉里农业园区、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公寓等项目建设,让更多新市民、新就业人群实现“安居梦”。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抓实新市民、新就业人群住房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覆盖范围,指导地市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合理加大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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