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提高交易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曹中铭析说 2024-08-16 19:04:54

日前,中国证监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并对今后的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其中就指出要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提高交易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个人以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位,则善莫大焉。

监管部门对交易监管的“名场面”并不少,比如通过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来抑制市场过冷或过热现象。其中,让投资者印象深刻的则莫过于2007年5月29日深夜的“半夜鸡叫”。此前,在人民币升值、市场流动性过剩的大背景下,沪深股市掀起了一轮波澜壮阔的行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上证指数即从998点飙升至4300点以上。市场如此狂热之下,监管部门动起了利用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念头。

2007年5月29日深夜,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此前的1‰调整为3‰。印花税的大幅调整,也引发了市场的剧烈震荡。不仅上证指数深幅回调,也导致许多个股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跌得面目全非。监管部门提高交易监管的针对性也起到了临时性的效果。但由于沪深市场处于大牛市行情中,此后上证指数在当年 10月份创出6124点的历史性高点,而市场至今也只能望其项背。

当然,交易监管如何才能有效,并非出台措施就一定能产生的。比如针对市场多年来的持续疲弱态势,去年下半年监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但由于投资者对市场丧失了信心,几乎没有翻出什么浪花。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下的是什么种子,就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子。这话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同样有效。“半夜鸡叫”如此,其他的相关举措亦如此。

近些年来,境外诸如欧美、亚太的日韩印等市场新高不断,也与沪深市场的持续低迷形成鲜明的对比。虽然像GDP增速回落、IPO融资过度、大小非疯狂减持等是主要因素。但监管部门在交易监管上的某些举措,同样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比如转融券业务即是如此。像此前,配售股份是可以用于转融券的,这也确实在市场上产生不公平。所谓的配售股份,一般都是有锁定期的。而且,处于锁定期的股份,也是禁止流通的。但是,由于监管的缺失与缺位,IPO或再融资中的配售股份通过转融券的方式大量流入二级市场。不仅增加了市场流通股份,也对相关个股的股价产生打压。

另一个广遭诟病的即为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量化交易存在误导投资者、与投资者争利,以及与监管部门倡导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理念严重相悖等多方面的问题。如此交易模式,理应严格禁止,但监管部门反其道而行之。非但不进行禁止,反而允许相关产品在市场中发行。既如此,试问:监管部门今后是否还会倡导所谓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等投资理念呢?如果是,则无异于自打脸面。

个人以为,要提高交易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就要多听市场的呼声,并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否则,提高交易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就只能是一句空话。而近年来,市场上要求停止融券(包含转融券),以及禁止量化交易的呼声堪称不绝于耳。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定措施,包括停止转融券,以及拟提高高频交易费用等。个人以为,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融券,还是量化交易,都应该立即停止,并且永远不再重启。如此,才是一个对市场负责,对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这也是监管部门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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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7 15:57

    退市必须赔钱,必须要大力严查重判严查重判严查重判这些比诈骗罪重几十几万倍的大佬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