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大妈的女儿30多岁了,她替女儿来到相亲角相亲,遇到一个帅气多金的男子,

白羊登义文 2024-11-14 11:14:35

浙江杭州,大妈的女儿30多岁了,她替女儿来到相亲角相亲,遇到一个帅气多金的男子,提出几十万彩礼,不料男子怒怼大妈,说她女儿的青春没有给他,年纪大了,就让人花几十万把她买回家,实在是脑子有坑,大妈气得骂他一句:那你就一个人过一辈子吧!网友:相亲角这个地方就是个交易市场。   (来源:大象新闻)   大妈看着自己30多岁的女儿,实在是愁白了头,邻居家亲戚家有这么大的女儿,孩子早就可以打酱油了,可她的女儿整天只知道待在家里,也不知道去找男朋友。   都这个年纪了,也不知道担心结婚这件事情,实在让她操碎了心。   大妈心里很清楚,女儿早就过了最佳结婚年龄,30多岁了还不结婚,到时候高龄生孩子更是一个危险的事情。   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劝女儿,这青春都过了,该找人结婚了,要不然到时候,就真的一个人过一辈子了。   可她的话,她的女儿都充耳不闻,她依然一个人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打扮的打扮,一个人依然潇洒地过着。   大妈终究坐不住了,既然女儿不愿意出去找男朋友,那么她就出去给女儿找对象。   她很清楚,女儿不过是想找一个帅气多金的男子过一辈子,大妈也是这么认为的,她的女儿一直都很优秀。   从小到大她就在女儿身上花了重金,把女儿培养成落落大方,又有能力的女子,所以才会造成女儿有底气一直单身着。   但女儿这么单身下去不行,大妈很快来到了相亲角,这里可真是人来人往啊,有年轻的女子,也有年轻的男子,还有一些为子女相亲的老人。   大家各自物色合适的人选,大家忙着看相亲的信息。   大妈也赶紧将女儿的信息展示出来,只要有男子经过,就让那些男子多看看。   当然,如果她看见那些男子长得不好看,个子也不高的,一看也没有钱的,大妈也不愿搭理。   后来她看到了一名男子,长得高高帅帅的,但就不知道经济情况如何,于是大妈主动和他谈话。   大妈说她是替女儿相亲的,女儿30多岁了,该结婚了,如果条件合适,就会安排结婚的事情。   那名男子也正好是着急结婚,一看大妈女儿长得也漂亮,工作也好,也来了兴趣,两人谈了起来。   却不料两人三言不合吵了起来,妈妈对男子的长相是很满意的,为了一探男子的经济实力,大妈提出要几十万的彩礼。   不料男子听了竟然马上怼了起来:“你说什么,要几十万的彩礼,我脑子有坑啊,你女儿的青春没有给我,现在年纪大了,就让我花几十万把你女儿买回家。”男子一边说一边摇头。   大妈听了也不舒服,什么叫年纪大了,女儿才30多岁,只是晚结婚了几年,怎么就算年纪大了呢?她刚想说什么,结果男子又说了。   “你要彩礼,你女儿也得有东西啊,都到了30多岁了,还要别人给几十万的彩礼,我去买车,我都知道买新的,何必花这么多钱买一个二手的!”男子说完气呼呼地走了。   他不走,大妈估计也要骂他了,大妈听了他那些话,也气地骂了他一句:“那你就一个人过一辈子吧!”   至于男子会不会一个人过一辈子,这个谁也不知道,但周围的人,有人就说了,这男子真的是靠自己的实力单身了。   有的人却对男子所说的话连连点头,他们认为男子的话是话糙理不糙,一个30多岁的女子,凭什么还要几十万的彩礼。   还有的人对相亲角这个地方更是摇头了,他们认为这里就是一个交易市场,女子将自己标价的,合适的就谈下去,不合适的就不谈,实在有些悲哀。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相亲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呢?   1、相亲的时候谈彩礼这个问题是可以的,不管是多少,这都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由于彩礼是婚嫁过程当中很正常的一个事情,所以不管彩礼多少,在相亲的过程中都可以谈。   2、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彩礼,但不是说给了彩礼,就要不回来了。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般情况下,男方给女方彩礼是为了表达对女方父母的一些感激,也是对女方的一个尊重。   但是如果女方和男方结了婚,女方没有一心一意和男方过日子,那么彩礼是应当退还的。   3、其实不管是相亲也好,恋爱也好,想要有一个幸福的婚姻,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优良的家风。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旦结了婚,一个婆家家风建设不好,夫妻之间没有相互尊重,给予关爱,那么这样的家庭,这样的婚姻也是不会幸福的。   对于相亲这些事,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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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SJ 18
    2024-11-17 10:15

    嫁和卖是两回事,婚姻都成了商品,那今后的家只能是驿站了可有可无,本来彩礼只是两家结亲的一种信物是因家庭和人而宜,如此婚恋市场的高额彩礼反倒成了捞女的卖方资本市场这本就违备了中华文明的公德良序本,只能为人们所唾弃,也是人口负增长的客观因素之一。

  • 2024-11-17 11:49

    大妈也太有信心了,不娶你女儿也不用一个人过一辈子啊!

  • 2024-11-15 13:06

    在杭州萧山不可能要十几万彩礼的,要了也是全部陪嫁回来的,一般杭州萧山嫁女儿都是倒贴的,还有萧山是入赘最多的,你这个一看就是假的,

  • 2024-11-17 15:48

    要几十万彩礼,真是好买卖!

  • 2024-11-17 10:44

    给出去容易收回来难,对等应该不等于实际发生,都不下场的哪真诚信服,总不能靠认为…[裂开][抠鼻][doge][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