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饼子看综合 2024-11-13 07:05:46

为什么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1 阅读:5779
评论列表
  • 2024-11-13 14:27

    这位律师不惜以身入局,实乃大义!

  • 2024-11-13 16:03

    律师已经尽力了,甚至以身入局

  • 2024-11-13 18:26

    对于主观恶意极大,情节特别恶劣的案件。应该单独立法,适用一些及其残忍的极刑,以起到震慑作用。

  • 2024-11-13 15:46

    真谋士以身入局。

  • 2024-11-13 15:17

    故意杀人才判无期?像这种几年就出来了

    借风留云 回复:
    能判无期就不错了,判死刑本来就难,而且这还是个未成年
    芽萌 回复:
    未成年判无期已经是从严从重了,未成年没有死刑的
  • 2024-11-13 15:35

    奸杀,比杀人更恶劣

  • 2024-11-13 20:03

    本人有个馊主意[哭笑不得],把犯罪类型分为成人和非成人类型,比如强奸杀人一律列为成人犯罪,意思是不管施暴者是否成人,是否精神病,一律以正常成年人的判罚标准处理。法治宣传这么多年了,再以“不教而诛”来给小恶魔辩护就有点过分了,给了小恶魔机会,那么被小恶魔伤害的人怎么办?谁给机会?[横脸笑]

    用户35xxx46 回复:
    不需要,只要能产生成熟性细胞的,直接认定成年就完事了,除非有病,那算他走运到18,再执行
  • 2024-11-13 21:14

    这位律师了不得,堵上自己的前途也要弄这个小畜生

  • 2024-11-13 17:48

    辩护律师的专业性和人性成反比

  • 2024-11-14 00:56

    这律师牛逼

  • 2024-11-13 19:21

    女孩儿父母应该好好锻炼身体,做个精神鉴定,再学个驾照

    魂-龙魇 回复:
    到了一定的资产,精神病就没有用了,别人出行和社区安保很高的,有心防备你根本没有机会的。
    田小哥 回复: 魂-龙魇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想做怎么都能做到的。。
  • 2024-11-13 20:19

    不应该以肉体年龄判断处事方式。现在小孩都早熟

  • 2024-11-14 10:26

    故意杀人再加上强奸,这都不是死刑?

  • 2024-11-13 19:39

    三孩杀人的后续是啥?

    山茶 回复:
    谣言这就又传起来了?
    骷髅岛靓仔 回复:
    这TM还能让回去上课,班里其他学生没心里阴影嘛?
  • 2024-11-14 08:36

    😓富二代也读新东方?教炒菜那个职业学校?

    用户96xxx47 回复:
    ....
    S狂野之狼 回复:
    有没有可能是新东方补习班……
  • 2024-11-14 13:54

    先生高义

  • Zhan 2
    2024-11-14 20:13

    这个律师肯定没人敢请,可惜了

  • 2024-11-14 19:24

    没明白“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强奸。”啥意思啊?

  • 2024-11-14 00:35

    可惜了,这事已经过去了,实际上真正关心这事原委的好像已经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