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这位律师不惜以身入局,实乃大义!
对于主观恶意极大,情节特别恶劣的案件。应该单独立法,适用一些及其残忍的极刑,以起到震慑作用。
律师已经尽力了,甚至以身入局
真谋士以身入局。
故意杀人才判无期?像这种几年就出来了
本人有个馊主意[哭笑不得],把犯罪类型分为成人和非成人类型,比如强奸杀人一律列为成人犯罪,意思是不管施暴者是否成人,是否精神病,一律以正常成年人的判罚标准处理。法治宣传这么多年了,再以“不教而诛”来给小恶魔辩护就有点过分了,给了小恶魔机会,那么被小恶魔伤害的人怎么办?谁给机会?[横脸笑]
奸杀,比杀人更恶劣
这位律师了不得,堵上自己的前途也要弄这个小畜生
辩护律师的专业性和人性成反比
三孩杀人的后续是啥?
这律师牛逼
这律师这句话作者是贬义还是褒义?而且律师这句话没看太明白,有大佬出来解释下不
女孩儿父母应该好好锻炼身体,做个精神鉴定,再学个驾照
不应该以肉体年龄判断处事方式。现在小孩都早熟
故意杀人再加上强奸,这都不是死刑?
😓富二代也读新东方?教炒菜那个职业学校?
先生高义
这个律师肯定没人敢请,可惜了
没明白“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强奸。”啥意思啊?
对待强奸案,应该学学韩国,给罪犯化学阉割。
顶
等凶手出来了,结婚生子,再搞他一遍。[滑稽笑]
一个校园里面全是恶人不就行了?
很多优秀的律师眼里是没有对错的,只有立场
奸杀才无期?仅强奸一项就已经可以适用无限防卫权,路人给他杀了都应该是无罪,这么恶劣才无期?
应该扒一扒新东方当时的反应,就知道资本家真他么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惜了,这事已经过去了,实际上真正关心这事原委的好像已经不多了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这位律师不惜以身入局,实乃大义!
对于主观恶意极大,情节特别恶劣的案件。应该单独立法,适用一些及其残忍的极刑,以起到震慑作用。
律师已经尽力了,甚至以身入局
真谋士以身入局。
故意杀人才判无期?像这种几年就出来了
本人有个馊主意[哭笑不得],把犯罪类型分为成人和非成人类型,比如强奸杀人一律列为成人犯罪,意思是不管施暴者是否成人,是否精神病,一律以正常成年人的判罚标准处理。法治宣传这么多年了,再以“不教而诛”来给小恶魔辩护就有点过分了,给了小恶魔机会,那么被小恶魔伤害的人怎么办?谁给机会?[横脸笑]
奸杀,比杀人更恶劣
这位律师了不得,堵上自己的前途也要弄这个小畜生
辩护律师的专业性和人性成反比
三孩杀人的后续是啥?
这律师牛逼
这律师这句话作者是贬义还是褒义?而且律师这句话没看太明白,有大佬出来解释下不
女孩儿父母应该好好锻炼身体,做个精神鉴定,再学个驾照
不应该以肉体年龄判断处事方式。现在小孩都早熟
故意杀人再加上强奸,这都不是死刑?
😓富二代也读新东方?教炒菜那个职业学校?
先生高义
这个律师肯定没人敢请,可惜了
没明白“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强奸。”啥意思啊?
对待强奸案,应该学学韩国,给罪犯化学阉割。
顶
等凶手出来了,结婚生子,再搞他一遍。[滑稽笑]
一个校园里面全是恶人不就行了?
很多优秀的律师眼里是没有对错的,只有立场
奸杀才无期?仅强奸一项就已经可以适用无限防卫权,路人给他杀了都应该是无罪,这么恶劣才无期?
应该扒一扒新东方当时的反应,就知道资本家真他么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惜了,这事已经过去了,实际上真正关心这事原委的好像已经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