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买二条中华细支给客户,我找到了同学经营的超市。同学的妻子接待了我,收了1600元,但发票写成了1800元。回到公司后,老板说一条中华细支是600元,我买贵了,多出的600元公司不负责。
我联系了同学,他质问我:“你做了什么,你不清楚吗?” 我,27岁,是老板的司机,那天老板出差,让我买两条中华细支给客户。我有一个同学开超市,便去找他。同学的妻子热情接待我,并希望我能多介绍一些生意给她。我解释说我只是个司机,帮不上太多忙。她劝我不要妄自菲薄,开车也是份好工作。当天晚上,我在她的邀请下留下吃了顿便饭。
第二天,老板批评我买烟花了1800元,要我自行负责。我感到委屈,急忙联系同学,发现他妻子多收了600元。同学生气地说:“你跟她怎么回事,你不知道吗?”他挂断了电话,表示等回来再找我。我给小眉打电话,她说烟没问题,反问我为何把电话打给她老公,称我小气。面对这局面,我陷入困扰。熟人之间难道就不能买东西吗?我是否有权要回多收的钱?
你脑子有问题,早点去医院吧
直接说小三和原配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