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 女子抱着孩子,突然背后被丈夫一踹,丈夫拿来一把刀,一边骂一边拿刀猛砍妻子,妻子心都碎了,从孩子7个月大,丈夫就打她,一次比一次厉害,这一次更严重了,如果丈夫拿的是刀尖砍她,这一次她真的没命了。网友:后面有个双手插兜,很淡定的老头。 (来源:翼时) 杨诗诗正在陪孩子玩耍,老人也在一旁休息,突然丈夫打开了家门, 一回到家,杨诗诗就闻到丈夫嘴里的浓浓酒味。 丈夫又去喝酒了,丈夫就是这样,家里什么事都不想管,孩子也不想管,整天和那些猪朋狗友,推杯高饮,让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杨诗诗便说了他几句,让他不要喝酒了,对身体不好。谁料丈夫一听这话,瞬间大吼起来:“你说什么?” 一听到这句话,杨诗诗开始浑身颤抖起来,家暴难道又要开始了吗? 果不其然,丈夫怒气冲冲地跑过来了,开始猛推她的后背,还一脚将她踢翻,杨诗诗恐惧了,颤抖着身体,不敢再发出一句声音。 但在沙发上的女儿看到爸爸打妈妈,她吓得大哭起来,刘诗诗赶紧让丈夫不要再打了,丈夫转身跑了。 杨诗诗这才赶紧抱起孩子,抚慰着孩子受伤的心灵,也抚慰着她那受伤的心灵。 她对于现在的丈夫,除了恐惧和害怕,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美好了。 当初她和丈夫相遇的时候,一切是那么的浪漫,一切是那么的甜蜜。 那时的丈夫风趣幽默,阳光帅气,高大挺拔,符合杨诗诗心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她一眼就看上了丈夫,她想和这样的人过一辈子。 而那时的丈夫,为了能够娶到她,对她是那么的无微不至,对她是那么的用心,会给她买她喜欢的衣服,会给她买她喜欢的礼物,外出逛街,还会给她买喜欢的小零食。 她真的感受到了丈夫对她无微不至的好,所以才义无反顾地和丈夫结了婚。 婚后她幸福了一段日子,甚至肚子里有了自己的宝宝,她幻想着能幸福地当上妈妈。 可在怀孕7个月起,一切都变了,丈夫开始打她了,一次比一次厉害。 那时还在怀孕,家里的老人也呵护着她,杨诗诗也以为是因为怀孕忽略了丈夫,所以丈夫才会打她的。 她只能小心翼翼地度过了孕期,想着生完孩子,一切就会变好了。 可是没有,丈夫依然一次又一次的去外面喝酒,回来依然一次又一次地打她。 她抱着孩子,孩子的哭声让她回忆起那一次又一次的挨打画面,她非常痛苦,她只能哄着孩子转移痛苦。 就在这时,丈夫一脚踹过来,她抱着孩子都摔倒在沙发上。 还没有等到她反应过来,她就感到背后一阵疼痛,原来丈夫拿着刀背过来砍她了,随着身后一刀又一刀的疼痛,她觉得这一次应该没命了。 而孩子的哭声更大了,这时家里的老人出来了,婆婆过来劝阻。 而公公则双手插兜,淡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杨诗诗看着失去理智的丈夫,看着无奈的婆婆,看着冷漠的公公。 她终于醒悟了,如果为了孩子,继续委曲求全,她一定会害了自己的这一辈子。 这一次丈夫还能控制只拿刀背砍她,谁能保证他下一次不是拿刀尖来呢。 杨诗诗真的不敢为了孩子,再拿生命来维持这段婚姻了,都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这句话真的是实实在在的发生在她的身上了。 那么杨诗诗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离婚呢? 1、杨诗诗被丈夫拿刀被砍的时候,婆婆能够来阻止一下公公却双手插兜淡定地看着,可见她生活的婆家家风并不好。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果一个家庭家风比较好,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相助,相互关爱,老人也不至于如此影响了杨诗诗的丈夫,杨诗诗的丈夫也不会变成这样,可见一个优良的家风是很重要的。 2、杨诗诗是受到家暴,她是可以寻求帮助的,因为在家庭中每个人都能得到反家暴法的保护。 《反家暴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具体行为。 杨诗诗在怀孕7个月之后就被打一次比一次厉害,她早就该醒悟了。 3、在这种情况下,杨诗诗确实不应该再坚持自己的婚姻了,她可以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只要丈夫有家暴行为,那么杨诗诗就符合上面的条件,可以提出离婚。 对于杨诗诗被家暴的行为,你有何看法?(杨思思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