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因被要求再增加30万彩礼,与女子分手,女子和父母争吵后跳江。
据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获悉,该女子是10月31号跳的通长江的一条河,报警的是女子父母。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小丽和高军谈了两年恋爱,在今年9月份的时候,双方父母见面也下了彩礼。
但到了10月份,女方父母忽然要高军再增加30万彩礼。
高军觉得要的太多,也无力给出,和女方父母商讨,但女方父母就是不松口,认为彩礼是对女儿幸福的保障,也是对男方家庭诚意的考验。
高军无奈,决定与小丽分手。
小丽接受不了高军的分手,就找自己的父母商量,希望她们少要点,父母说不行。
最后小丽和父母吵了起来,吵的不可开交,最后也没个结果,就先都睡觉去了。
睡到半夜,父母担心小丽想不开,再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来,果然,到小丽房间一看,人没了。
父母就慌了神,当时已经深夜,外面还刮着风下着雨。
于是紧急出去寻找,所幸在一条连通长江的河边看到女儿,父母吓坏了,和小丽说好话,希望她上岸边来,父亲还报了警。
小城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解情况后劝说小丽,但小丽全然听不进去,依然跳了江。
民警跳入冰冷的河中把小丽救上岸,后来场消防队员也赶到,所幸小丽没有大碍。
第二天,民警和村委干部一起上门回访,对小丽父母进行耐心说服引导,小丽父母同意不增加彩礼。
据警方透露,该派出所接警过一起因高彩礼跳江案件,发生在10月24日,上海崇明长兴地区。
当时女子打电话向他们报警,说要跳江了,具体还没说什么位置。
警方沿着长江寻找,最后找到女子,女子见到警方,情绪激动大声地喊:“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原来女子和男朋友谈了两年恋爱,怀孕了,让男子十一去她家提亲,结果自己父母向男朋友要20万的彩礼,从此男朋友就人间蒸发了。
女子从老家来到长兴,找在这里打工的男朋友,可是没有找到,觉得是男朋友不要他了,失望之下想不开,想死了算了。
女子被救后,警方联系上女子男朋友,男朋友向女子道了歉,并让女子住在他的出租屋,后续再和女子父母协商彩礼的事。
看了这两个案例,我作为一名家长来评判几句。
作为父母,我觉得不可思议,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竟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去死,父母的位置在哪里?
父母养你是为了给自己养老,不是让你为别人去死的,你死了,父母怎么办?
年轻人如果觉得我说的这些话很刺耳,那你自己想想,你结婚生小孩,把她养二三十年以后,她为别人去死了,你又什么感想呢?
什么事解决不了,非要以生死来解决呢?没有爱情就得去死吗?父母的爱不是爱吗?为什么要对父母这么残忍,扔下父母不管了?
还看到一个点赞多的网友评论:“我养头牛养几年都要卖几万,我养个女儿20多年,收点彩礼又怎么了嘛”?
是,女方父母觉得吃亏了,收点彩礼也是理所当然。
但现在不是旧社会了,女子嫁出去如泼出去的水,以后自己生病养老跟女儿无关。
现在的女儿嫁出去,依然也要为自己的父母养老,怎么女方父母就应该收钱呢?
这等于是,男方父母养大自己的孩子,还要替女方父母养他们的女儿。
那女方父母给他做些什么呢?每天吃喝玩乐吗?所有的重任都是男方父母承担下来。
再说,这个彩礼给多少,不管是10万,30万,50万,男方家庭也不会凭空生出钱来,他该是什么经济状况,依然是什么经济状况。
他就是给你去银行贷出来100万,他也不是富翁,他也得还。
所以,彩礼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多少,他没有,也变不出来钱。只不过是家里的钱,从父母的手中倒入子女手中的一个过程。
整个家族,没有因为彩礼而富有,父母全部的存款都买了房子,付了彩礼出之后,当他们有病的时候,你们也得拿出钱去医治。
不加彩礼也不能要了……这样的父母根本不是为了女儿的所谓的保障!!打着为女儿好的旗号来向男方要钱!就算娶进门,那以后也会数不尽的来要钱……
那为啥不离开这种势力眼缺德父母呢?自己身上又不是没腿,还不能走啊
未婚先孕害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