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竟然裁到了大动脉!”2024年,一家工厂里男子常常无偿加班,始终没有怨言。当公司因为效益不佳将他辞退时,他做出了一个震惊所有人的决定,缓缓说道:“这本来就是我制作的,留给你做什么?” 信息来源:宝鸡政法——2024.09.14——《男子离职后把自己编的程序全删了,被老板娘质问后反怼道:“这都是我自己编的,现在不干了,凭啥留给你?”》 “删库跑路”——这四个字在互联网圈子几乎等同于禁忌,带着几分戏谑,也带着几分恐惧,程序员王大勇的“删库”事件,再次将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也引发了关于代码所有权、程序员权益和企业管理的深度思考。 王大勇,一个在工厂里默默奉献十年的IT精英,最终选择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方式来终结他的职业旅程。 他抹掉了自己亲手打造的软件代码,给工厂带来了混乱,也给自我留下了一个饱受争议的身影。这到底是IT人员的无可奈何,还是对公司剥削的无声抗议? 这一行动,既是个人权利与企业利益的激烈对抗,也是传统工作模式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所面临的窘迫考验。 在公众舆论中,两种看法形成了激烈的辩论。 一部分意见站在王大勇的一边,坚信程序员的技术和智慧结晶应当受到尊重和保障。厂方支付的薪酬只应购买程序使用权,而非代码的全部归属权。 就如同清洁工用自家的工具完成清洁工作后,工具理应属于自己。 程序员的心血与智识,怎能随意割舍?而另一些人则从企业立场出发,认为企业投入资金雇佣程序员,程序的所有权自然归属企业。 王大勇的所作所为无异于忘恩负义,损害了企业的切身利益。程序员领了薪水,就有责任将程序完好地交付企业,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这两种声音的较量,揭示出程序员群体逐渐觉醒的权益意识。他们不愿再被当作“编程工人”或“工具人”,而是渴望看到自己的努力得到认可和合理回报。 王大勇的行为,虽然极端,却真实反映了该群体深藏的不满与焦虑,简单地将“删库跑路”的行为归为个人冲动,无疑是过于简化的。这背后,也反映出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失。 一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对技术保护的重视不够。他们将员工创新成果视为己物,而忽视了员工的权益和感受。 王大勇十年如一日地为工厂付出,却只得到微薄的收入和上级的忽视。 他提出的加薪要求被轻率地回绝,以“公司经营不佳”为由,新设备的购入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却悄然拆穿了管理层的谎言。 这种不平等的待遇,最终击溃了王大勇的心理防卫,使他选择了一个同归于尽的解决方式。 曾经激起业界热议的“删库”事件,其实远超一起简单程序员与东家纠纷的范畴,它倒是一道反映现今知识型经济体系中传统劳资模式窘境的醒目镜子。 往昔,以体力劳动为主导的环境下,工人们的产出相对容易衡量与监管。 但随着知识型经济的突飞猛进,脑力劳动和创新思维的重要性日增,过往的劳资模式显然难以为继。 如今,如何在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间寻找平衡,搭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构建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正是解题的关键。 企业有义务清晰界定和护航诸如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无形资产,并与员工敲定周密的保密协议以及竞业限制条款,阻止企业机密的外流。 与此同时,企业还需勾勒出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激励员工的创新与创造,并共享成果。在合同中明文规定知识产权归属,以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 唯有让员工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增值。 无障碍沟通与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纽带。企业应该铺设通畅的沟通管道,倾听员工的内心声音,解决员工合理的需求。 通过平等的协商,达成双方皆可接受的合作协议,以预防“删库跑路”之类事件重演。 法律法规的健全与监督亦不可小觑。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保护范围,强化对知识保护的监督力度,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王大勇的“删库”行为,虽不值鼓励,但其反映出的课题,确实引人深思。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已然成为企业的至宝,创新则是引领企业突破的中心所在。 过往的雇佣观念与管理模式已不合时宜,企业需更新观念,跟上时代,塑造一种敬重知识、敬重创意的现代企业文化。 程序员的代码,远超冷峻的字符,它们是程序员智慧与汗水的结晶。 尊重程序员的劳动成果,即是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唯有建立和谐的雇佣关系,方能激发员工的创造力,驱动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前行。 “删库跑路”事件,不应该仅仅被视为一个孤立的事件,而应该被看作是一个警示,提醒我们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重视员工权益,构建公平合理的雇佣关系。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才能让科技进步的成果惠及更多人。
基本都是国企带头,国企员工发明了什么降本增效的专利,给点奖金,给一点点补贴,就把员工的专利拿去用了
任职期间公司指定的项目主体不该删吧,毕竟这部分算是被买断的,其他为了方便自己工作在指定项目外的比如什么自动监管报警,一键启动修复这类小程序全删了没毛病……
即然是辞退他,他删除自己私人的程序也没问题,如果是自己不想干了那就不宜删除
娱乐公司要初出茅庐的一条龙歌手原作歌曲版权,合同规定的。起点要加盟网络写手网文的各种版权,官司打了大把。吓跑无数作者。[抠鼻]
卸磨杀驴结果驴跑了磨也废了
己违法,在工作期间编的程序是工厂的。
没问题啊,!当初来公司干活也没人教啊!不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吗?谁培训了?谁培养了你TM高速我了啊!我走了我拿走了没毛病啊!机器老板的但内容我的啊!拿走我的内容没错啊,!
这个要看他是什么岗位的,如果是程序员,那就不该删,写程序本来就是你的工作,不然建筑工人离职还能把房拆了?如果不是程序员,那该删的删了
自己被辞退,自己的程序离职了。自己不干程序不再为你效力!想效力接下来是的付款的
你在公司里面,利用上班的工作时间写的程序都是属于公司的,你领了工资了,现在删掉劳动成功,已经是违法行为,公司可以起诉你赔偿损失,你赔得起么
前年我跟几个麻友玩时,有一个老江湖跟我说他看好我公司,要3亿买下。我去我就跟公司程序员们说单位效益不好,要裁员,并宣布第一个被裁掉的是总工肖某,没几天我收到5000万预付款,老江湖带人马入住,几个月后最后批评我管理不善,只给了后续款5000万,我知足了。终于员工800万工资他都替我给清了,裁的肖总工得到了我给的80万补偿金,出来跟我继续打拼,还打算把研究生毕业的闺女嫁给我呢,呜呼哀哉,最可怕的是我卖出的公司因为被结清800万工资,员工都跑路了,公司有工业软件改成网游软件了。
存在即合理,你不仁我不义,违不违法你慢慢说,你亏不亏慢慢来...
我是会计,我离开原单位,能把账簿都删掉吗?除非原单位要我退还全部工资。
要看入职合同怎么订的。
人家自己的私人程序给你用了好多年,不知感恩还说人家,不要脸,不倒闭,天理不容!
看来小编眼中,程序猿是卖身的呀
删库跑路涉嫌违法
小编是不是,看了短剧裁员栽到大动脉,然后ai了片长片文字?!
比方说这个软件我自己买给别的人了,我自己个人使用是可以的,别人要用要到那家公司去买。
现在都会提前协商好,任职期间任务要求制作的程序都属于公司财产,破坏协议者轻则赔偿十几万不等,重则入刑
那么多都是法盲吗?如果是自己带自己编的工具助手无可厚非,如果是程序员,公司布置的任务,立的项目,不管谁做出来的都归公司所以,敢动一下,可能得牢底坐穿。这不光是法的问题,这是认知的问题。公司不立这个项,你也不会做这个程序。你不在这个公司上班,就算花几倍的钱跟你买,没有平台,没有运营测试,市场需求反馈,你也做不出来。有人会想,给我钱够多,我可以自己组织团队找运营去做啊,那抱歉,因为有专业外包公司比你做的更好。没有工资,长期投入你估计你也扛不住。公司是什么?公司投资行为,也会有亏有赚,已经给你工资了,肯定为了赚取你生产的价值 。你说你生产的产品价值,给的回报不值,那完全是两码事。当时你也不知道,你有那么多的价值啊,没有这个平台你也不可能知道你有多少能力啊?你可以协商,但是协商不成也不能摧毁,这是认知问题
妙啊,我上班时盖了个楼
这么说吧,这个程序是因为他在才会出现的。开发程序的人都不在了,这个程序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公司不开除这个人,程序不就一直在了么,这程序属于伴生关系。
工作岗位上的基于工作内容的创新,原创者虽然是工人本人,但著作权属于公司。
卧槽!现在都是大动脉啦?毛细管去哪啦?
当然要删库,不删库,我做个自动执行文件到时间自动删。
又一堆废话
那我们建的楼是不是被辞退时都炸掉,我只保证在职时能用!
删了?赔钱吧。造成的损失能赔得起就行
人是操作员,不是编程员。老板支付一份操作员工资人干两人的活。人编程的程序当然可以删。
还是用机器人方便,一次投资终身受益。
就不会写错几个数吗?
你可以把加班时间写的那部分代码删了[开怀大笑]
换一个角度,人离职了,该软件没得到授权,公司凭什么用?
职场无感情没有谁对谁错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同样道理你买了一个设备能提高你工作效率,但是单位不报销,你走了难道不带走这工具吗?
公司只要告你,你还真得坐牢赔钱
既然他如此重要,为什么要开除他?既然能开除他,为什么又离不开他的技术?要开除任何人前为什么不想想带来的后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想起来了这个主角是工厂雇佣的机器操作员,本来这个机器是有基本的程序,但主角为了更好更方便也为了减轻工作负担自行编写了一个更合适的运行脚本,对于删库老板自然一万个不愿意。但主角如果协助恢复出厂脚本就比较合理了。直接删可定是不对的。
知识产权的问题说不清楚,如果是独自开发的程序公司就应该一次性买断或用授权的方式年年付款,源码和维护归程序员。如果是部门协同共同开发的应该归公司。这里有个坑就是领导让你组个研发组共同开发一个软件,然而并没有拨款预算经费,只是用工资待遇提高画大饼。此种情况下如果是重要的软件请一定退位让贤,不然你穷一生的智慧精力出成果的一天就是卸磨杀驴的一天,对,驴就是你,甚至比驴还蠢。
工厂不支持工人进步,甚至阻止害怕工人进步,怎么可能会留住人才?永远都是靠中介派遣来维持生存!那么工厂拿什么发展?如果台积电不培养专业工人,纯靠派遣工,你们觉得他能做到全球第一吗?
其实看公司为此支付了工资没有,如果支付了,那不行,如果没支付,可以。
你用上班的时间去做出来的就属于公司的,你要是不是上班时间做出来的那你就自己去申请专利,你用上班时间创造出来的给你自己谋利
公司应该出钱买断使用权否则删除是应该的
我写的构架,一直留给公司用,但公司要我公开源代码。我没同意,因为这构架能套用的太多了
这个应该多方面的,如题他是程序员的职业,理应程序是公司的,但前提是公司提供了必须的条件,如程序是他个人无尝加班做的就应该归于个人等,注意这里需举证的是公司,否则利益(程序)就是个人的。
程序嘛!后台BUG多和权限被锁等问题很常见!到时候它会求你的。[滑稽笑]
上班时间做的成果是属于公司的!法院判过的,有案例!别天天搞这种文章,说什么切到大动脉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如果他是普通职工,因为会编程,在工作之余给公司编了个程序,我支持他删库。但他是程序员,他拿工资的原因就是给公司编程。就不应该了
加班时间自己写的,又没给加班费,怎么就是公司的了
瞎bb!这是想被辞退还得赔公司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