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讨论里写的这几条。
一些体制内单位发不出工资,则地方财政叫揭不开锅,税收不能满足支出。用化债资金发工资也不是办法,还是要降运行成本,大刀阔斧砍掉不必要的搞形式的岗位和事儿,挤一挤过高的隐形福利。原本地方债也是借的各银行的钱。前一段有些地方有条件的已经以大银行置换小银行的债务,避免连锁反应,提高债务承受力。再发,也是降低几大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息,相当于免除一部分债务成本,或者说是展期。
地方债对于现任地方负责人压力没有那么大,一是普遍问题,二不是在自己手上形成的。解决拖欠项目款,拿到钱的老板们是不是再继续扩大投资,也是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