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妻子闹了点矛盾,妻子一气之下搬去娘家居住。过了几天男子去岳父家,准备接妻子回来。却意外得知,妻子跟自己的表叔叔好上了,还怀上了表叔的孩子。男子为了孩子决定不追究,只要妻子跟他回家就行。没想到,妻子却一口回绝了。男子一气之下拿出刀,结束了妻子的生命。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男子却辩称:是妻子有错在先,申请从轻处罚。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宇与黄娜是夫妻关系,不过两人在婚后,经常因为小事而发生争吵,邻居都知道他俩夫妻关系不和。
因为和弟弟分家的问题,刘宇和黄娜再次爆发争吵,黄娜认为刘宇太窝囊,不仅在分家的时候没有占到便宜,还吃了大亏。
刘宇跟黄娜解释,可是黄娜不听,不仅将锅碗瓢盆摔得稀巴烂,还跟刘宇提出了离婚。
刘宇苦苦哀求黄娜不要走,可黄娜正在气头上,收拾完东西就回了娘家,这一去就是一年。
在此期间,一直都是刘宇照顾一双儿女,根本就没有办法出去打工,一下子失去了收入来源。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刘宇决定去岳父家,将妻子接回来。
让刘宇没有想到的是,黄娜说什么也不回来,看刘宇的眼神也变得躲躲闪闪。刘宇猜测,黄娜可能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调查,刘宇发现黄娜竟然是跟着自己的表叔同居了,还怀了她表叔的孩子。
刘宇也想到了离婚,可是看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还是狠不下心来。只要黄娜跟着自己回去,他就可以既往不咎。
可是黄娜还是一口回绝了。刘宇一气之下,提起一把刀就砍向了自己的妻子,最终导致黄娜当场死亡。
事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刘宇提起公诉,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当天,刘宇来到岳父家里,恳请黄娜随自己回到家中。在此过程中,刘宇发现黄娜与自己的表叔同居并怀孕,从而导致情绪失控,是导致黄娜死亡的直接原因。
刘宇持刀多次砍向黄娜,主观上存在恶意,性质非常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宇辩称:
在与黄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黄娜违背了夫妻间忠诚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本就有错在先。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为了家庭完整,同时也为了孩子。刘宇已经作出让步,可是黄娜依旧执迷不悟,选择和自己的表叔同居,违背了伦理道德。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的妻子有错在先,是否可以减轻被告的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现场勘查以及现有的证据证明,刘宇以残忍手段剥夺黄娜的生命权,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观上存在恶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法院判决,刘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