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贵州毕节的一家店铺因在店内张贴了“门店到期,所有商品亏本处理”的广告,被当地城管部门要求撤下。城管方面表示,这类广告影响了市容市貌,店内也不允许贴。随后,记者联系了威宁县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这些标语被视为“野广告”,即使是在店内也不被允许。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些人对此表示惊讶,觉得在店内贴广告怎么会被视为“野广告”。还有网友提到,街上常见的清仓广告已经贴了很久,却从未见过真正的清仓。还有人联想到了以往类似的执法事件,认为城管的工作有时显得过于严格。有人指出,这种贴广告的现象在南方十分普遍,很多商家都用这种方式吸引顾客。支持城管执法的人认为,店内的手写广告不仅影响店铺形象,还可能误导消费者。最终,店主选择了妥协,撤下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