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不管谁提出离婚,这8样财产都归男性,女方带不走!
1. 男方的婚前存款:这些钱是男方在结婚前辛苦攒下的,就像他个人的小金库,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走一分。 2. 男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这是男方在踏入婚姻前就为自己筑起的“避风港”,是他多年努力甚至是其家庭倾尽全力才购置的,女方没出过一分一毫,就别想在离婚时来分一杯羹。
3. 男方在婚前接受的具有特定指向意义的赠与财产:比如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的贵重物品或钱财,这是父母对儿子的专属关爱,不是为了便宜一个随时可能离开的外人。
4. 男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这是男方用身体的伤痛换来的,是他后半生可能需要用来维持生活和医疗的保障,女方没有资格在离婚时将其据为己有,这不是她应得的“战利品”。
5. 男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剃须刀、男士专用的内衣裤等,这些是专属于男方个人使用且具有强烈个人属性的物品,不是婚姻中的共享财产,女方别想染指。
6. 男方婚前购买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贵重物品:像祖传的玉佩、男士定制的有特殊意义的手表等,这些是男方家族传承或个人珍视的东西,不是婚姻共同生活期间的产物,女方无权在离婚时分得。
7. 男方婚前购买的交通工具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汽车也好,摩托车也罢,这是男方婚前就拥有的出行工具,是他个人资产的一部分,不是婚姻中可供女方分割的财产。
8. 男方婚前投资且明确为个人所有的收益:这些收益是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智慧和资本积累起来的,是他个人能力的体现,女方在离婚时不应妄图拿走。
扯淡,搭伙过日子是未来的趋势,金钱已经冲淡了爱情和信任,建议取消婚姻
男人的父母也是他婚前才有的,不要让儿媳妇去照顾孝顺
都是废话!你怎么证明那些东西是婚前财产?
前提是,离婚打官司时候,别碰到女法官女律师,她们会把男方的婚前财产强行分一半给女方。因为现在公检法里面也有很多女拳主义者。现实中就有很多真实案例。
这样最好
男人最好不要找老婆,自己有房有车有存款,找个保姆凑合着,不要担心女方算计你的家产而睡不着。
既然女人都觉得结婚是女人吃亏那么为什么女人们都想结婚呢?随便的相亲公园或者婚介所都是女的超过!说白了吧当下的女人们都活在梦境里总想着嫁给有钱人当少奶奶!家里有保姆,出门有司机!但是她们却忘记了有钱人不是傻子[捂脸哭]在漂亮的女人能有几年的美貌?
现在的婚姻毫无约束力,当婚前财产得到保护后,婚后生活更多的是靠自律自强自立!未来的婚姻只和性生育有关,逐渐会脱离财产金钱的关系!
取消结婚制度。
再加条 如果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一切转走的财产国家帮追回
只要机器人老婆问世,难么不会离婚了,白头到老
说的太对了。应该的。
看看哪个男的还敢结婚。
有些人家早吃透了又去吃透了,比如″咪″的人家快乐,房子早让过户或买新名字的房了,男的也无奈
瞎编😂😂
这8种情况中的车和房,女方在结婚时或前夕,就不要要求男方购置,应在小孩出生后再购买。
作者写这些乱七八糟一大堆东西,谁看懂啊,
白菜
姻缘临时工,利益至上
反过来也一样。
怎么全是男方,换作女方呢?
好像女的骗婚似的,女人的婚前的资产和权益只字未提!
女方生的孩子随母性,离婚后可以自己带走。
为什么只说男人的女人带不走,女人的为什么不提,不公平
说来说去都是女的要分割男人的东西,难道说女人天生就非得靠着男人,才能闹出来钱?就不能自尊自立,堂堂正正的不靠男人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