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伙跟人签订90亩地,期限18年的租赁转让合同,修建大棚。经过辛苦种植,3年后开始盈利。不曾想,园林绿化局却说他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罚款55万余元。男子不服,把园林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做出的行政处罚。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2018年,春寒料峭。一场突如其来的调查,让赵旭波原本欣欣向荣的蔬菜大棚蒙上了一层阴影。55万的罚款,如同巨石压顶,几乎将他三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这场风波的起因,竟是园林绿化局认定他非法占用了林地。而这片土地,正是他合法承包,倾注了无数汗水和希望的地方。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时间回到2012年。彼时,赵旭波,一位农大毕业的年轻人,怀揣着振兴家乡的梦想,放弃了城市的发展机会,毅然回到生他养他的农村。家乡的贫困面貌,让他深感责任重大。一番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农业领域闯出一片天地。 他看中了村里一片闲置的土地,与村民吴某、刘某签订了一份长达18年的土地承包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清晰,手续齐全。这90亩土地,成了他梦想的起点。他计划摒弃传统的种植模式,引入新的农业技术,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创业初期,资金是最大的难题。赵旭波四处筹措,最终贷款建起了多个现代化蔬菜大棚。他将大学所学的农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搭建智能温室,引进优良品种,种植高品质的时令蔬菜水果。 为了带动村民共同富裕,他并没有雇佣工人,而是邀请村民一起参与种植,按照最终收成比例分成。这种合作共赢的模式,让村民看到了希望,也激发了他们的创业热情。在他的带领下,大棚里的瓜果蔬菜茁壮成长,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短短几年,赵旭波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实现了盈利,村民也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他的创业故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然而,好景不长。2018年2月,两名园林绿化局的工作人员突然造访,指出赵旭波的大棚占用了73号图斑3级林地,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占用。两个月后,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责令赵旭波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551913.8元的巨额罚款。 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赵旭波难以接受。他坚信自己的合同合法有效,土地用途也与林地规划不符。他多次与园林绿化局沟通,陈述和申辩自己的立场,但对方始终坚持处罚决定。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赵旭波毅然将园林绿化局告上法庭。这场官司,成了当地关注的焦点。 在法庭上,赵旭波强调了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土地的实际用途,指出园林绿化局的处罚缺乏事实依据。而园林绿化局则 《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认为赵旭波未经审批占用林地,属于违法行为,处罚有理有据。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将争议焦点集中在林地规划的认定上。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赵旭波承包的土地属于一般农用地,而非林地。园林绿化局仅凭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定其非法占用林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园林绿化局对赵旭波的行政处罚。园林绿化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赵旭波最终胜诉。 赵旭波的创业经历,折射出当前农村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他的成功,在于敢于创新,勇于尝试,将科技与农业结合,带动村民共同致富。然而,他也遭遇了法律挑战,暴露出土地管理和规划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 这起案件,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赵旭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其他返乡创业者提供了借鉴。它提醒我们,在创业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重视法律风险,依法依规经营。 赵旭波的故事,引发了我们对乡村发展和法治环境的思考。如何更好地支持返乡创业,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律支持,为返乡创业者创造更良好的环境。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规划和管理,避免类似的争议再次发生。 赵旭波的经历,不仅仅是一个创业故事,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机遇与挑战。我们期待,在法治的阳光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能够回到农村,在绿色土地上实现自己的梦想,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维护了赵旭波的合法权益,也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提出了警示。它提醒我们,行政执法必须依法依规,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规划和管理,避免类似的争议再次发生。 希望未来,在法治的保障下,更多的年轻人能够回到农村,在绿色土地上实现自己的梦想,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这不仅仅是一个创业故事,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机遇与挑战,也提醒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法律的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北京三中院)
北京,小伙跟人签订90亩地,期限18年的租赁转让合同,修建大棚。经过辛苦种植,3
聊聊环宇事
2024-11-03 11:06:59
0
阅读: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