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曹操占有袁绍的儿媳尹夫人的事件。据史料记载,尹夫人出身高贵,容貌美丽,受到袁绍的宠爱。不过曹操看中了尹夫人,便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行将她占为己有。这不仅伤害了尹夫人个人的名誉和尊严,也严重损害了作为政敌的袁绍的家庭。曹操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对一个普通家庭的蹂躏,是对伦理道德的践踏。 第二个案例是曹操占有袁绍另一个儿媳甄氏。甄氏原本是袁绍的媳妇,但后来被曹操强行占为己有。这种强夺他人妻子的行为,再次显示了曹操滥用权力,践踏他人家庭的嚣张气焰。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和侮辱。 最后一个案例是曹操占有吕布部将秦宜禄的妻子杜夫人。杜夫人出身名门,貌美如花,引起了权势滔天的曹操的垂涎。曹操不顾秦宜禄的感受,直接将杜夫人掳掠到身边,并占为己有。这种赤裸裸的侵犯,再次体现了曹操以强权凌驾于伦理道德之上的霸道作风。 依据上述文本信息可知:结论为——曹操在东汉末年的占有妇女行为,毋庸置疑是极端令人发指的行径。其凭借权势,肆意侵害他人家庭,践履伦理道德,此类行径于今观之,实乃令人发指。吾辈今人固然不应以现代价值观简评历史人物,但此等滥用权势、践踏他人权益之举,理应受严厉谴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