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记者问王晶导演:“你当年拍的电影是三俗的,是没有营养的。你看,舒淇因为你被人指指点点了10多年。”王晶说当年拍低俗片是合法的,而且是台湾地区的需求。 人家给了很多钱我当然要拍,现在还有人敢拍这个吗?因为不合法了。 王晶拍摄了400多部电影,然而舒淇,邱淑贞,任达华,徐锦江,周星驰等人都是他力捧出来的。 不过周星驰是个例外,不像上面几位走的是“特殊”的表演方式,导致了当年他们备受争议。 尤其是舒淇,媒体大骂王晶,“你为什么不让舒淇去拍摄李安导演的《卧虎藏龙》?如果舒淇去了,哪里还有章子怡什么事?” 王晶反驳说:“因为舒淇当时很穷,她的妈妈一直住在乡下,所以十分需要钱去改善生活,当然不能拍摄这个了。” 王晶对舒淇说,只要你有勇气敢拼,我就能捧红你。最终,舒淇就成为了王晶的御用演员,舒淇也是大红大紫。 面对李安的《卧虎藏龙》,舒淇也是动心了的,可是李安表示:“接下这部戏后,你不能接其他的戏份。” 所以那一年舒淇一口气拍摄了5部电影,舍大取小,走量产的道路,因此她成功了,可是王晶却被冠上了“烂片之王,低俗片之王的称号”。 主持人说,“你当年拍摄的片子都不是高雅的,根本不能把它们和艺术放在一起。” 然而王晶说,“我完全不把电影当做艺术,在我这里电影就是一门生意,人家台湾的制片人给了钱,我就拍摄,这是生意。” “当然了,你可以把电影当做艺术,我也不反对,但和我没有关系,在我这里它就是仅仅是一门生意。” 然而影评人却对此片极不看好,甚至批判王晶的电影不入流,处处充斥着屎尿屁等低俗桥段。 在他看来票房才是王道,观众愿意花钱看就证明电影是好的。 王晶的经典之作《赌神》上映,这部由周润发、刘德华两大天王主演的赌片一经问世,就拿下了当年电影票房的冠军。 刘镇伟导演眼见赌神大火干脆拉上周星驰,跟风翻拍了一部《赌圣》结果也是火的一塌糊涂。 王晶得知后气到跳脚,为了报复刘镇伟,直接挖走周星驰,延续《赌神》的拍摄,重新拍了一部《赌侠》。 然而王晶说,“周星驰也不是搞艺术的,他拍摄电影不是为了香港影坛,而是为了钱,你们别不承认。” 王晶说他除了爱钱还是爱钱,演员黄一山也说他极度重视钱,而不重视朋友。 1999年,王晶以120万一天的酬劳,邀请周星驰去客串7天戏份,可王晶很不满意:“我是真小人,他却是伪君子。” 周星驰表示:你言而无信,应该再补800万差价,不然就告你。 王晶和周星驰合作了《鹿鼎记》《整蛊专家》和《破坏之王》等多部电影。 但归根到底,王晶还是把和周星驰的交情,当做了生意,周星驰演了7天,万万没想到,王晶太过“精明”了,把他剪辑成了男主角。 王晶的这一系列举动在香港电影圈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与周星驰之间的纠葛,让外界看到了电影行业背后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博弈。从商业角度来看,王晶无疑是精明的,他善于利用各种机会来获取最大的利益。在《赌侠》的拍摄中,挖走周星驰是他为了与刘镇伟竞争的策略,而将周星驰剪辑成男主角,更是一种巧妙的商业手段,因为周星驰当时的票房号召力极强,这样的安排可以吸引更多观众,增加影片的收益。 然而,这种过于商业化的操作也引发了诸多问题。对于周星驰来说,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王晶的行为让他感到被欺骗。这种矛盾不仅仅是金钱上的纠纷,更涉及到了两人之间信任的破裂。在电影创作过程中,演员和导演本应是相互协作、相互信任的关系,但在这次事件中,这种关系被商业利益所破坏。 对于王晶而言,他虽然强调电影是生意,但他的这种做法也让他在圈内的声誉受到了影响。被指责为“真小人”,这一标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他的形象。而且,他对电影“只是生意”的看法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在艺术与商业的平衡中,王晶显然更偏向于商业一端。他的电影以娱乐大众为主要目的,通过各种夸张、搞笑甚至低俗的情节来吸引观众,满足市场的需求。 但不可否认的是,王晶在香港电影发展历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他的 400 多部电影为香港电影产业的繁荣做出了贡献。他捧红的众多明星,如舒淇、邱淑贞、任达华、徐锦江等,都成为了香港电影的代表性人物。舒淇的成名之路虽然伴随着争议,但王晶给了她机会,让她在电影界崭露头角。从这个角度看,王晶有着独特的眼光,能够发现演员的潜力,并通过自己的电影为他们提供展示的平台。 在电影评价方面,王晶的电影一直是褒贬不一。影评人批判他的电影低俗,但他的电影却有着广泛的观众基础。《赌神》系列等作品的成功表明,他的商业电影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观众在观影时,有时并不追求高雅的艺术享受,而是希望得到轻松的娱乐和情感的宣泄。王晶的电影满足了这部分观众的需求,这也是他的电影能够取得高票房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