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执法者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即使“法治社会”的口号喊得再响,照样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 昨天晚上,看到一个自媒体发表的《12岁女孩被强奸,警方未立案,多年后判刑,民警被女孩家属控告》的文章,我心里就一惊。这是真的吗? 如此严重的犯罪,警方为什么不立案?我们不是法治社会么?不是有人拼命鼓吹,靠伟人保护不了人民,只有靠法治才能保护人民吗?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多少年了呀! 接着,我又怀疑,这个事件究竟是不是真的?我往后面看。发现最后经过女孩的叔叔多方上诉,三年后警方终于有人立案了,案件也侦破了,犯罪分子也被判刑了。法院判决: 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同时,判决相关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赔偿。 看起来,文章报道的事件不假。 我又在头条上搜索,发现好多官媒对此案都有报道。并且上了热搜。 我又在百度上搜索,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发现也是热搜。并且也都是官媒报道。 此案确实不假。越不假,越让人心里不痛快。 女孩被侵犯,警方不立案。难道法律不想保护人民了,不想为受害者主持公道了吗?公知们叫嚣,伟人不能保护人民,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人民。可受害人面临的却是,法律不愿意为受害人出手,不愿意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这怎不叫人伤心失望?这叫老百姓如何是好?私力救济吗?用自我毁灭的方式去复仇吗? 好在我们的司法队伍里,还有很多坚守法律为人民服务信念的好执法者。同时,受害女孩叔叔的也坚信这一点。他坚持上诉,而且上诉成功了。法律的利剑这才成为降妖除魔的武器,作恶者才得到了严惩,才算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 可见能不能保护人民,不能只靠法律。法律是武器,是刀剑,需要有人执掌。执法者出了问题,老百姓的权益不可能得到保护。因此,真正能保护人民的,还是伟人“为人民服务”的光辉思想。 伟人离去很久了,但伟人的光辉思想永留人间,只有执法者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信念,法律才能保护人民,法治社会才是人民的朗朗晴天,才是坏人的不敢作恶的清平世界。 因此,我们必须警惕那些想否定伟人,想抛弃伟人为人民服务光辉思想的坏人,他们才是人民的仇敌。
如果执法者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即使“法治社会”的口号喊得再响,照样不能保护人民
清风山涧溪明月
2024-11-01 0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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