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错?”重庆,一老师发现班上一名男生多次表露出自杀意愿,紧急联系家长。但男生的家长只以为孩子是在闹脾气,没有引起重视。直到男生在放学路上喝下农药后身亡,家长才追悔莫及。事后,他们将学校和农药店告上法庭,认为两者共同导致了孩子的死亡,索赔111万,法院判了!
天天(化名)家住在重庆,是一名初二学生。
今年5月的一天,他没有如往常一样在学校上晚课,班主任老师发现情况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天天的奶奶,从天天的奶奶口中得知天天并没有回家。
班主任老师结合天天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认为此事有蹊跷,要求天天的奶奶立刻在家附近寻找天天。
可是天天的奶奶却没有把天天无故旷课一事当回事,她认为男孩子调皮是正常的。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一早,路过的行人发现泡在河里的天天。
天天被及时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抢救,因为天天喝了大量的农药“敌草快”,脏腑器官大多受损衰竭,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天天的父母得知情况之后悲痛欲绝,一纸诉状将学校以及售卖农药的商铺告上了法院。
天天是未成年人,农药店售卖农药给他确实有一定的责任,父母状告农药店也合理,但为什么要状告学校呢?
学校在天天的死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大概在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天天的同学找到班主任反映,天天的情绪不太好,多次表示活着没意思。
班主任老师得知情况之后高度重视,多次找天天做思想工作,随后又联系了天天的父母。
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发现天天服用樟脑丸,随即拨打了天天奶奶的电话,让天天奶奶将天天带回家治疗、观察。
一个月之后天天离家出走,班主任老师发现情况之后及时联系天天的母亲,希望她能够与天天多沟通,尽量帮助天天排解心中的压力。
但是由于天天的母亲忙于赚钱,根本没有时间陪伴天天,所以她并没有把天天班主任老师的话放在心上,只觉得孩子就是闹脾气,问题不大。
可是他们不知道,天天的心里此时已经千疮百孔,离走到绝路还差最后一把“推力”。
今年5月份,因为天天因为学习态度有问题,且多次没有完成作业,学校联系天天奶奶,要求将孩子接回家写作业,下午再送回来。
可是到了下午,天天依旧没有改正学习态度,班主任再次联系天天奶奶,天天奶奶表示:不管了,放学之后让他自己回来!
也许是害怕回家被责怪,也许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当天放学天天并没有回家,而是在附近的农药销售部买了一瓶“敌草快”。
随后天天来到了河边,将“敌草块”一饮而尽,也是在这个时候,班主任老师发现天天没有按时上晚自习,及时联系天天奶奶。
但是,天天的奶奶并没有寻找天天,也因此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酿成了悲剧。
天天的父母认为导致天天自杀的原因是学校的极端教育,因为学校方面多次联系天天奶奶,让天天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出现了轻生的念头。
可是学校认为自天天产生自杀的念头很早就开始了,从发现孩子有心理问题,到悲剧发生,学校都是尽职尽责的,是家长没有引起重视。
双方商谈无果之后,天天的父母将学校以及农药店告上了法院,向双方索赔111万元。
天天发生意外的地点并不是在学校,如果天天的父母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导致天天自杀的原因是来自学校,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可是,天天的父母拿不出相关的证据。
天天作为一名初二的学生,写完作业并书写规范是最基本的学生义务,学校的做法并没有问题。
而且学校并没有就此事做班级以及全校的通报批评,只是私下联系天天的奶奶,并未伤害到孩子的脸面,因此学校不需要被天天的死承担责任。
不过农药销售者将危险性的“敌草快”出售给未成年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因此需要为天天的自杀负法律责任。
只是这部分责任是有限的,仅为10%,真正导致天天自杀的原因是他的家庭。
在天天出现自杀念头后,天天的父母以及爷爷、奶奶均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天天的家人应该为他的死负90%的责任。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农药销售部经营者赔偿天天父母10.65万元,同时驳回了天天父母的其他诉求。
初、高中学生学业压力大,家长无法帮助孩子做情感疏导,排解压力,很容易导致孩子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一定要重视起来。
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一句空口号,不仅需要家校联动,同时学校也应该设立心理咨询部门,用专业知识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积极的环境下成长,养成健全的人格,也希望天天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24年10月30日 《初二男生放学后买农药自杀身亡,父母起诉学校和农药经营方索赔上百万元 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