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女子不慎将手机遗忘在网约车上,直到司机已行驶至60公里外,她才意识到。

雯燕的情感 2024-10-27 23:54:22

上海:一名女子不慎将手机遗忘在网约车上,直到司机已行驶至60公里外,她才意识到。她请求司机将手机送回,并承诺支付600元作为路费。但当司机如约将手机送还时,女子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理直气壮地反问:“如果我不这么说,你会给我送回来吗?”司机愤怒之下报警。 (来源:西安新闻网) 李佳豪,一名网约车司机,整日忙碌奔波,勉强维持家庭生计。 在赶往下一个乘客的途中,他听到了遗失手机的铃声。接听后,确认是之前女乘客李玲的来电。她焦急地请求道:“司机,我的手机落在你车上了,请帮我送回来!” 李佳豪面临一个难题:他已有新的订单,但考虑到李玲的紧急情况,他提议在送完当前乘客后,再为她送回手机。 李玲听后更加焦急,提出愿意支付600元路费,希望李佳豪能立即送还手机。 李佳豪对这笔意外之财感到惊讶,意识到手机对李玲极为重要。他询问了李玲的位置,发现两地相距五六十公里,送还手机将耗费他三个小时的时间。考虑到李玲愿意支付的费用,他认为值得一试。 李佳豪迅速完成当前订单,立刻驱车前往李玲所在地。尽管送还手机并非他的义务,但对方提出的报酬对他来说是额外收入,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加速前往。 然而,当李佳豪将手机交给李玲后,她却转身欲走,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李佳豪困惑不解,提醒李玲之前约定的600元路费。李玲却回应说,如果她不那样说,他是否会送还手机。说完,她试图离开。 李佳豪感到非常焦急,因为他已经耗费了近三个小时,并且使用了大量汽油。他与李玲发生了争执,李玲甚至指责他敲诈。李佳豪感到非常愤怒,最终选择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立即进行调解,并要求李玲支付费用。最终,李玲很不情愿地支付了300元。 李佳豪对李玲仅支付300元感到不满,但在民警的调解下,他无奈接受了这一结果。在返回途中,他心中充满了对李玲行为的不满。 面对这种情况,李佳豪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李玲遗失手机,李佳豪并无过错,因此他没有义务送还手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李玲应承担因自己过错造成的后果,并支付李佳豪送还手机的相关费用。 2. 李玲与李佳豪约定了600元的路费,但在手机送还后,李玲未遵守承诺。根据《民法典》第138条,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李玲应遵守双方的约定。 3. 李佳豪在送还遗失物的过程中产生了时间和费用,根据《民法典》第317条,他有权要求李玲支付这些必要费用。 对于李玲的行为,我认为她缺乏诚信和对他人劳动的尊重。在这种情况下,李佳豪有权要求合理的补偿,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那么对于这个李玲的做法,你有何看法?(李佳豪,李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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