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401万把地税局大楼“维修”塌了 吉林一地税局办公楼,维修不足一个月突然倒塌,

亦寒谈情 2024-10-25 17:50:02

拿401万把地税局大楼“维修”塌了 吉林一地税局办公楼,维修不足一个月突然倒塌,万幸的是晚上倒塌的,现场没有任何人。 但是: 1、刚拿了维修款(也可能只签了合同当前是垫资),在维修中。正像人家洗衣机要你维修,结果洗衣机报废了,这不是推维修费的事吧? 2、房屋在维修时倒塌,究竟维修公司有多大责任,如果房屋建筑问题较严重呢?房屋建筑公司也需要有明确的说辞吧? 3、政府招商项目,不用说手续一定很完善,招标也公开透明,但有资质的能够竟到标,竟到标的会“转包”,这个“转包”会不会有猫腻?资质问题?挣差价问题?假资质问题? 4、正在实施维修中,如果监理岗位做到位本不该坍塌,你不知道哪里需要加固就敢承揽维修? 总之,楼塌了就是事故,要查找事故原因各环节情况就要梳理清楚,其中“猫腻”就会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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