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婚内强奸?”上海,一女子婚后坚决不让丈夫碰自己,甚至分居1年多后准备起诉离婚,没想到丈夫一日酒后,把女子带到他的住处,强行和她发生关系,让她尽了妻子的义务。不料,女子竟直接报警说自己被丈夫强奸了,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2010年上海的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电话中女子的声音充满了恐慌和绝望,声称自己遭到了性侵犯。警方立刻采取行动,迅速到达了现场,准备介入调查。到达现场后,警方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侵犯这位女子的,竟然是她的合法丈夫。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位丈夫的动机也逐渐浮出水面。他声称自己的行为是挽救他们的婚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重燃夫妻之间的感情。然而,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将他们的关系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这对夫妻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坎坷。女子名叫严莉,丈夫名叫晓青,2008年,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这段婚姻并没有像婚礼上所祝愿的那样,充满爱与和谐。 他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存在问题。尽管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严莉对于丈夫充满了矛盾和不安,她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段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拒绝逐渐演变成了坚定的立场,她坚决不与晓青发生性关系。 这种僵局持续了一年多,严莉和晓青选择了分居,他们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尽管名义上仍是夫妻,但实际上已经形同陌路。 2010年6月一个夜晚,严莉接到了丈夫的电话,他的声音在电话那头显得有些模糊,带着醉意。晓青让她去他的住处,严莉本能地感到不安,但她还是去了,或许是出于对这段婚姻最后的一丝责任感。 当她到达那个熟悉的门口,推开门,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晓青瘫坐在沙发上,眼神迷离,显然已经喝得烂醉。严莉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五味杂陈。她想转身离开,但就在她转身的瞬间,晓青突然站了起来。 他的脚步踉跄,但动作却出奇地迅速。他抓住了严莉的手臂,力量大得让她无法挣脱。严莉的心中涌起了恐惧,她试图反抗,但晓青已经失去了理智,他的行为粗暴而不容拒绝。在那个夜晚,晓青强行与严莉发生了性关系。 严莉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她的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深深地伤害。这个她曾经试图用婚姻来维系的男人,却在最脆弱的时刻,给了她最沉重的打击。第二天,严莉作出了一个决定,她要报警。 她拿起电话,拨通了110,声音虽然颤抖,但每个字都充满了坚定。这个电话,这个决定,不仅改变了严莉的命运,也让晓青面临了严重的后果。 经过审理后,一个震惊社会的案件在浦东新区法院宣判。晓青,一个在酒精作用下失去理智的丈夫,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随后,法院准予了他和妻子严莉的离婚。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的人不解,疑惑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更多的人对此表示震惊,表示婚姻关系没有赋予丈夫绝对的权利,他不能肆意凌辱自己的妻子。 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的核心在于,即便是在婚姻关系中,性行为也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法律明确指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而不论双方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并不能成为强奸罪的豁免理由。 婚姻中的性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情愿地屈从自己的意志被迫履行性义务,都违反了性权利平等原则,一纸结婚证书不能成为阻却强奸罪成立的事由。在婚姻中,尊重和自愿是性行为的基石,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渣女,骗钱的
多七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