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大爷喝多了躺在小区大门口,保安见状,联系大爷家属,未果后将大爷送医治

小君侃社会 2024-10-25 02:43:49

甘肃兰州,一大爷喝多了躺在小区大门口,保安见状,联系大爷家属,未果后将大爷送医治疗。医院见大爷只是醉酒,便将大爷留在急救室角落里休息。谁料,随后大爷自行起身、摔倒受伤,经抢救后成为了植物人直至5年后死亡。事后,虽然医院垫付了大爷的172万元治疗费,但大爷家属认为如果不是医院将大爷独自放在急救室的角落里,也就不会发生悲剧,又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要113万元赔偿。法院这样判!(来源: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据悉,6年前的一天早上,60多岁的韩大爷躺在自家小区门口。小区保安见韩大爷喝多了,而且还磕碰了头,遂联系韩大爷的家属,未果后,拨打了120将韩大爷送医治疗。

到了医院,急救室的医生初步诊断韩大爷为醉酒、头部右侧可见一55cm大小的包块,头部下血肿,给韩大爷的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后,便将韩大爷放置在急救室的留观区留观。

大约过了1个多小时,韩大爷自行坐起来,又大概过了1个小时,韩大爷站起来,谁料,刚走了没几步就摔倒。

韩大爷摔倒后,引起其他病人、家属的围观,医院工作人员见状连忙将韩大爷推进治疗室治疗。

大约又过了2个小时,韩大爷的家属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而后赶到医院。

韩大爷的家属到了医院后,听闻韩大爷情况严重,需要进行开颅手术,当即便交了3万元手术费用,让医院给韩大爷做了手术。

可令韩大爷家属万万没想到的是,做完手术后,韩大爷虽然保住了性命,但也成了个植物人。

韩大爷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而后了解到前因后果后,认为如果不是医院将韩大爷独自放在急救室的角落里,也就不会发生这样悲剧,向医院讨说法。

医院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但是由于韩大爷家属不再续费,医院为了不耽误韩大爷的治疗,垫付了后续的所有费用,直到5年后,韩大爷去世。

韩大爷去世后,事情并没有完,虽然医院垫付了韩大爷5年来近172万元治疗费。但是韩大爷的家属认为医院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等损失,与医院协商未果,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13万余元。

法庭上,韩大爷的家属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面对韩大爷家属的控诉,医院辩称,第一、韩大爷是醒酒后自行离开时摔伤与医院无关。

第二、韩大爷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对韩大爷的身体进行了综合评估,系醉酒、头颅外伤。对患者韩大爷的外伤消毒处理后,将韩大爷放置于急诊科绿色留观区低位担架上静卧休息,使其醒酒,整个过程中,积极检查,并做了相应治疗,已经尽到了诊疗义务,并无过错。

第三、韩大爷的家属仅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就拒绝支付后续的医疗费、护理费,且多次采取各种极端手段进行医闹,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但是医院为保证患者治疗不受耽误,同时出于人道主义及救死扶伤的医德,仍垫付了韩大爷数年来的172万元医疗费。

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显示,事发当天,韩大爷因醉酒被送往被告医院,医院将韩大爷放置在综合大楼输液厅角落处醒酒,监控视频显示韩大爷在低位担架处醒酒期间周围并无医护人员进行看护,直至起身及离开,亦无医护人员进行查问或陪护,直至其摔倒引起围观才引起医护人员的注意并进行抢救,后经被告医院救治韩大爷成为了植物人直至其器官衰竭死亡。

被告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明知韩大爷为醉酒状态,应当能预知醉酒的人不会有平稳、清晰的意识,且可能会发生意外、面临危险,在韩大爷未完全清醒时应当保证韩大爷的安全;但却仅仅将韩大爷放置角落让其自行醒酒,无人进行照看护理,该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大爷摔倒受伤及其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韩大爷摔伤后经抢救为植物人状态,后因器官衰竭导致死亡。被告医院的过失行为虽未直接导致韩大爷死亡,但与韩大爷摔倒受伤直至最终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考虑到,韩大爷因器官衰竭死亡,其自身的身体状况对其死亡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法院认为医院承担韩大爷死亡后果80%责任为宜。

核定韩大爷家属提出的各项合理损失后,法院最终判决医院限期赔偿韩大爷家属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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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安安 12
    2024-10-25 06:46

    大爷醉酒就医,家属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