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敢买保险!四川绵阳,女子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报销完后还花了15万元,好在6年

小鲨看法 2024-10-23 10:29:58

谁还敢买保险!四川绵阳,女子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报销完后还花了15万元,好在6年前女子买了健康险,于是,她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谁知,保险公司却狡辩称,她买保险时隐瞒了病史,所以拒绝理赔。保险公司的无耻彻底惹怒了女子,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法院的判决亮了。

而这场纠纷的起因要追溯到几个月前...

小薛刚出院那天,心情格外轻松。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想到有保险可以报销,她就觉得一切都值得。她拿着厚厚一叠医疗单据,信心满满地走进了保险公司。

"您好,我是来申请理赔的。"小薛微笑着对前台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接过资料,仔细查看后说:"好的,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请,请耐心等待。"

小薛满怀期待地等了一周,却收到了一个令她晴天霹雳的电话。

"女士,很抱歉,您的理赔申请被驳回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平静而冰冷。

"什么?为什么?"小薛惊呼道。

"因为您的病情属于既往症,不在我们的理赔范围内。"

小薛懵了,"什么既往症?我一直很健康啊!"

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调查发现,您在2016年3月曾做过CT检查,显示脑部有病变,与这次的肿瘤位置一致。这属于投保前的既往病史。"

小薛回想起那次检查,那是她参加单位体检时的常规项目。当时医生确实提到了一些异常,但并没有特别叮嘱。

"可是,那次检查医生说不用特别治疗啊!我也没有任何症状,怎么能算是既往症呢?"小薛急切地解释。

工作人员态度坚决:"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执行。您可以申诉,但目前我们无法进行理赔。"

挂掉电话,小薛陷入了回忆。2016年那次体检,她清楚地记得医生的话:"有些小问题,但不用太担心,定期复查就行。"她当时也没太在意,生活一如既往。

谁能想到,两年后的一天,她突然头晕目眩,眼泪不受控制地流。紧急就医后,医生的诊断如同晴天霹雳:恶性脑肿瘤。

"怎么可能?我一直很健康啊!"小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住院期间,小薛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化疗的副作用让她日夜难熬,医院的消毒水味更是加剧了她的不适。

就在她几乎绝望的时候,丈夫突然想起:"对了,你不是买了份保险吗?"

这句话犹如黑暗中的一束光。小薛想起了2018年4月,她在网上看到一则保险广告,觉得挺实惠的,就买了一份。

"是啊,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小薛顿时有了希望,"咱们有保险,治病的钱就不用愁了。"

出院时,扣除医保报销的部分,小薛自费了15万多。她东拼西凑,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

"没事,等保险理赔下来,咱们就还上。"小薛安慰着担心的丈夫。

然而,现实给了她当头一棒。保险公司的拒赔让小薛陷入了两难:一边是高额的医疗费和借款,一边是遥遥无期的理赔。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算了!"小薛下定决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她找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律师听完她的遭遇后,皱眉说道:"这确实是个棘手的案子。保险公司往往会抓住各种细节来规避赔付责任。但是,我们还是有机会的。"

律师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您当时并不知道那次检查结果的严重性,这不能算作故意隐瞒。"

小薛听后稍稍安心,决定一定要讨回公道。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小薛隐瞒了既往病史,而小薛则强调自己并不知情,更没有刻意隐瞒的意图。

法官仔细审阅了所有证据,包括2016年的体检报告和医生的诊断意见。最终,法院认定小薛的情况不属于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赔付小薛13万余元。

小薛的案例并非个例。2021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投保人陈某在体检时发现肝脏异常,但医生认为无需特别治疗。

两年后,陈某被诊断为肝癌,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赔。最终,法院认定陈某并无主观故意隐瞒,判决保险公司赔付。

这些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1.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既往症和免责条款的部分。

2. 体检时如发现异常,即使医生说无需特别处理,也要保留相关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3. 保险公司应当更加注重诚信经营,不能过度解释条款来逃避赔付责任。

4.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小薛的经历告诉我们,在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我们要勇于维权。同时,这也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重视自己的健康,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隐患。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本质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只有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都秉持诚信原则,保险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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