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校园欺凌?广东汕尾,一16岁男生遭到同学的欺凌,左侧太阳穴附近被打出了一个成

雷雷说趣 2024-10-22 21:29:23

又现校园欺凌?广东汕尾,一16岁男生遭到同学的欺凌,左侧太阳穴附近被打出了一个成人拳头大小的包,后经诊断为颅脑外伤,且左侧额部存在神经损伤。事后校方介入调解,而打人者的父母表示愿意协商赔偿,但只同意赔偿实际产生的费用。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澎湃新闻) 此次事件发生在9月19日下午,当时小何放学后回到宿舍休息时,被同学余某某带着3人堵在了宿舍中,随后遭到了余某某的毒打。 期间,余某某一拳打在了小何的左侧太阳穴附近,导致那里鼓出了一个大包。 当晚,小何的父母接到了学校的紧急电话,在得知儿子遭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害后,他们立即驱车赶往学校,并将小何送去医院治疗,并报了警。 后经诊断,小何存在颅脑外伤,且左侧额支外伤性面部神经损伤。 同时,警方也介入调查,学校方面承诺将全力配合,确保此事得到妥善处理。 与此同时,余某某等人的家长在得知此事后,向小何及其家人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协商处理,但双方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后经学校的调解,余某某等人的家长表示愿意支付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但其他费用不再支付。 然而小何和父母认为,这场欺凌事件不仅给小何造成了身体上的损害,还对小何的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因此,这赔偿不仅要包含现有的治疗费,还应当包含未来的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有网友表示,你家儿子打了人,居然还讨价还价?果然那个道歉并不是诚心的。 还有网友表示,这都16岁了,为什么不拘留?他们不赔钱那就拘留呗。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余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可以治安处罚了。 本事件中,从小何的伤情来看,应该尚未达到轻伤的程度,所以即便小何的伤情看起来十分严重,但余某某的行为仍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下罚款。 不过,余某某毕竟尚未成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在16~18周岁,初次违法的,一般只批评教育和罚款,不会予以拘留措施。如果不是第一次违法,那就应当采取拘留措施。 2、余某某的家属不仅要赔偿小何那边已经实际产生的费用,还必须承担后续的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法律实践中,人身侵权类的赔偿项目一般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都需要相应的证据,比如:医疗费、护理费清单、交通发票、工资条等。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需要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而且费用一般不超过5万元,具体的数额得自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余某某的家属不同意赔偿,那小何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这里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让校园欺凌行为再度发生,这说明学校在防欺凌工作上做得还不到位。 因此,小何的父母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 3、最后,为人父母不是把孩子生出来就行,还必须抚养孩子,必须教育孩子。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应当注重自己的行为,为孩子做个好榜样。 既然这事是余某某等人殴打了小何 ,这说明余某某的父母家教不严,希望今后能尽快改之,否则将余某某的未来堪忧了。 对于此事,您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交流。 ------ 关注@法律公开课 #男孩被霸凌头部肿起大包 校方回应# #护苗有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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