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女主播路边直播时设备被撞追踪:女主播在非机动车道直播,被交警批评教育

极目新闻 2024-10-22 18:55:12

近日,四川乐山一位网络女主播在路边直播时设备被撞倒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广大网友关注。事后,当事男司机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10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当事女主播因在非机动车道直播,已被交警批评教育。

进展:

女主播路边直播时设备被撞

涉事男司机被行拘,女主播被批评教育

事情发生在10月18日凌晨3时许,48岁的李某驾车从乐山收费站出站途经嘉瑞大道时,见有几名女主播在路边直播,遂停车上前搭讪,期间因言语不当与直播公司人员发生争吵,正在气头上的李某为发泄不满情绪,驾车撞翻了不远处另一名女主播的直播设备。

当事女主播被吓得不轻,该肇事车辆却并未停下,扬长而去。这一幕也被正在观看直播的很多网友看到,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10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经多方求证获悉,事发当天清晨,肇事男子李某即被警方抓获。该男子因寻衅滋事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有网友质疑该男子的行为系交通肇事逃逸,也有人认为女主播在非机动车道上直播也应被处理。21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棉竹中队民警表示,该男子故意驾车冲撞,并非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同时经检测也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针对该当事女主播在非机动车道上直播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当事人也表示虚心接受。

交警:

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将加强引导和规范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文化的兴起,很多年轻人拿起手机到户外进行直播,或唱歌跳舞,或聊天互动等,成为街头路边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据乐山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而户外直播显然属于非交通活动。

红星新闻记者走访了解到,前几年,在乐山嘉瑞大道、檀木南街、乐青路、进港大道等城郊道路宽阔、车流和人流较少的部分路段,出现了几处户外直播聚集点,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20点至24点,一些路段高峰期甚至有数十人同时开播。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棉竹中队民警介绍说,针对此情况,交警部门特别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安排部署警力,在城郊相关路段加大巡逻频次,发现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直播的情况,会及时劝离、引导主播到安全地点,甚至会帮助搬运、转移直播设备,以保障直播人员自身和他人安全。

乐山交警部门表示,以前还曾出现过在岷江二桥、莱佛士隧道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的路边进行户外直播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交警部门的治理和宣传,如今已得到有效杜绝。对于在道路上从事直播活动的情况,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引导和规范。

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如在行车途中发现路边有人直播,请注意集中精力行车,更不要随意停车观看,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红星新闻记者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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