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家三口“灭门”车祸案的廖某,最终检察院批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他!看后

米粒侃社会 2024-10-22 17:46:01

江西一家三口“灭门”车祸案的廖某,最终检察院批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他!看后续

1、 廖某某,一个才20岁的小伙子,竟然在街头飙车撞死一家三口,真是没眼看。这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人家一家三口过个马路都能遇上这样的事,天理何在?

2、 更悲伤的是,事发当天竟然是遇难者家里小孙子的一岁生日!一家人开开心心吃饭,结果这一路,竟然成了永别。这种痛,谁能受得住?

3、 廖某某超速行驶不说,还开到120码以上,这哪里是开车,简直就是飞着跑。人家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夫妻俩拼命想护住孩子,但也没能逃过这一劫。

4、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竟然不积极施救,120都是路人打的电话。这态度真叫人寒心。你既然没逃跑,但这种冷漠的反应算什么?

5、 警方调查后,确认了他不是酒驾毒驾,但人家家属说了,廖某某是因为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故意飙车泄愤。这不是心血来潮,这就是故意!

6、 原本警方以交通肇事罪拘留廖某某,但后面情况变了。10月18日,检察院批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他。罪名一变,性质就不一样了!

7、 交通肇事罪最多判七年,但现在换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罪名就重多了。这可不只是撞人那么简单,性质上等于威胁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

8、 遇难者家属说,廖某某家里人还想花钱私了,甚至提议让廖某某以后坐牢出来给他们养老。这种“补偿”方式真让人难以接受,谁能同意?

9、 现场的视频显示,当时夫妻俩都拼了命想护住孩子,可还是没躲开这场悲剧。事后,家属怎么也没办法接受这种突然的失去,想找肇事者要个说法。

10、 这个案子之所以定性为“妨害公共安全罪”,是因为廖某某在明知超速危险的情况下,还故意这么干。目的明确,那就是泄愤,而这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11、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罚可不是闹着玩的,严重的甚至可能判无期甚至死刑。这可远远超出了普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范围,廖某某这下麻烦大了。

12、 不管肇事者出于什么心情,结果就是一家三口没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无论怎样,这个案件都敲响了警钟:情绪失控害人害己,代价太大了。

13、 法律就是用来惩治这种行为的。廖某某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哪怕没有逃逸,但故意超速飙车撞人,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社会公害。

廖某某接下来面临的审判,可能是他人生中最沉重的一课。一个错误的决定,换来的,可能是十几年、几十年的牢狱之灾。

1 阅读:313
评论列表
  • 2024-10-22 20:25

    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明明是故意杀人罪!!死刑!!。

  • 2024-10-22 18:38

    枪毙了,这种人这么冲动,是个祸害

    鹭江道西 回复:
    这种人是恶魔,只有死刑才能告慰三位亡灵
  • 2024-10-22 18:39

    支持,只有严惩,才有敬畏!

  • 2024-10-22 19:41

    这种人只有身上的那些器官有点用,都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