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子曹女士,以为卖块劳力士能赚笔小钱,谁知却掉进了天大的陷阱!她把家里闲置的

星灿啊 2024-10-21 21:02:02

温州女子曹女士,以为卖块劳力士能赚笔小钱,谁知却掉进了天大的陷阱!她把家里闲置的劳力士手表挂到网上出售,很快就被一位买家以14。8万的价格买走。小丽欣喜若狂,刚收到货款,银行卡就被冻结了,更让她惊恐的是,贵阳警方竟然把她列为了在逃人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女士的劳力士手表难道是赃物?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024-10-16《“卖劳力士手表被上网追逃”后续:当事人已向公安部举报》) 让我们先来还原事件真相。 曹女士的遭遇,要从半年前说起。 当时,她整理家务时,发现丈夫有一块几乎全新的劳力士手表,便想挂到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 她一番比较后,最终定价为14万8千元。 很快,有个贵阳的买家把这块手表拍走了。 交易刚结束,曹女士还没来得及高兴,就接到通知说她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而且还被列为诈骗案的在逃人员。 经过温州警方的调查,曹女士被排除了涉案嫌疑。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贵阳警方却以“赃款”为由,要求其退还14万元。 曹女士最后还是因为压力妥协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曹女士在退还赃款后,都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过程。她觉得,自己只是正常买卖二手东西,对买家的诈骗行为毫不知情,不应该为此负责。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曹女士的遭遇是否合理呢? 江苏柏金律师事务所刘国庆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无偿取得诈骗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这四种情况下,才可追缴诈骗财物。 而曹女士的案例中,她们既没有明知故犯,也没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手表,因此不应被要求“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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