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老婆不要撩!”江西宜春,男子退伍后外出做生意,因妻子和小学同学经常聊天,半

雪峰说法 2024-10-19 16:28:22

“别人老婆不要撩!”江西宜春,男子退伍后外出做生意,因妻子和小学同学经常聊天,半夜还独处一室,男子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遂将对方带到饭馆逼问,期间男子拿起茶几砸向对方,致对方肺部破裂达重伤二级,事后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捕,却辩称对方有过错在先,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袁州区人民法院)

袁建只有初中文化,曾当过2年兵,和妻子育有2个小孩,因生活压力较大,袁建退伍后在外做生意,妻子李婷则在家带小孩。

因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袁建怀疑妻子不忠,尤其是通过查看手机,袁建发现一个叫刘勇的人,在微信里和妻子李婷聊得火热,还经常给李婷打电话。

经过逼问,李婷承认刘勇是自己小学同学,并且李婷一个人在家时,刘勇还去袁建家里找过李婷,晚上23时许还和李婷在家里讲话,袁建更加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

事发当天16时许,袁建想找刘勇当面询问情况,遂带着妻子李婷、朋友郭某前往老西安面馆,找到在此上班的刘勇,双方见面后,袁建用拳头殴打刘勇。

袁建质问刘勇:你还骗我是吧?双方站在原地理论几句后,袁建让刘勇叫来家属,大家当面把事情说清楚,刘勇不置可否。

袁建提议要么大家一起到刘勇家里去说清楚,刘勇也不说话,随后袁建将刘勇带至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刘勇的妈妈和叔叔等几个亲戚赶过来,但都坐在饭店大厅等。

一段时间后,刘勇叔叔刘四敲门进入包间,叫刘勇去收拾做事的工具,袁建说刘勇现在不能走,刘四停留不久后离开,然后双方在包间里,继续商量刘勇和李婷的事情。

袁建越说越生气,直接拿起自己吃饭的碗和碗里的汤,一起朝刘勇胸前丢过去,逼问刘勇是否与李婷存在不正当关系,刘勇未予回应,袁建认为他是心虚。

吃完饭后,众人从饭店房包间出来,刘勇亲戚说这里不方便讲话,提议到茶楼去坐下,18时许,袁建又将刘勇及其家属带至文体路水云涧茶楼继续逼问。

袁建对刘勇的亲戚说:“刘勇经常给我老婆打电话,还到我家里来找我老婆,肯定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刘勇亲戚就问刘勇有没有和李婷发生关系,叫刘勇把事情说清楚。

刘勇当时支支吾吾也没有说清楚,他亲戚又继续问他,叫他把事情说清楚,刘勇才把实情说出来,并承认和李婷发生过一次关系。

听到刘勇承认和妻子李婷发生过关系后,袁建随手搬起身旁的凳子,往刘勇身体砸过去,砸到刘勇胸前,刘勇当时就被砸得躺在沙发上说很痛,头部也破皮流血。

家属见刘勇受伤后,立即拨打110和120,医生和警察到场后,刘勇被送至宜春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袁建夫妇被带到派出所。

经诊断,刘勇左边胸部肋骨断裂,头部砸后缝4针,后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勇系外伤性左下肺破裂,与事发当天外伤直接有关,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袁建于次年3月14日9时许被民警抓获到案,袁建家属同刘勇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已对刘勇进行赔偿,并取得其谅解。

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其指控,认为袁建故意伤害刘勇的身体,致其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袁建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异议。

辩护人认为袁建具有以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法庭对袁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1.袁建是投案自首;2.本案是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被害人有过错;3.袁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情节;4.袁建赔礼道歉,真诚悔罪赔偿,已获得被害人谅解;5.袁建无前科,是偶犯、初犯,之前是军人且获得过荣誉,退伍后也一向表现良好。

刘勇则表示,“袁建打我是因为他说我和他老婆李婷有不正当关系,但我和李婷只是小学同学,我们有一个小学同学群,我们在微信里面聊天”。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认为,袁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身体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公诉机关及辩护人均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但刘勇对此予以否认,因在案无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故对此不予采信。

辩护人提出袁建是投案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事发后袁建在逃并被网上通缉,后被公安民警在家中抓获归案,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袁建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已同刘勇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已对刘勇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袁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袁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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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SZG 2
    2024-10-20 05:47

    男女一起没有不干比的?是男人都懂

  • 2024-10-20 07:47

    文中不是述说被害人承认和施害人之妻发生过男女关系了吗,怎么法庭质证时法院不采纳被害人有过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