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明抢了!”广东,一富婆出国前将1000万元存入银行,存款期限为半年。4个月后富婆查询账户,发现1000万元只剩6毛2。她向银行讨要存款,岂料,银行称她泄露个人信息导致存款被盗,富婆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归还1000万存款及利息。一审,法院驳回她的诉求,并自行负担82860的受理费。富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广东卫视)
李女士怎么也想不到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竟会让她多年积蓄化为乌有。当她在异国他乡刷卡支付时,冰冷的“余额不足”提示音如同晴天霹雳,将她从旅行的喜悦中猛地拉回现实。
1000万这笔曾经让她无比安心的巨款,如今只剩下可怜的6块2毛钱,安静地躺在银行卡里仿佛在无声地嘲讽着她的后知后觉。
曾经银行存款被视为最稳妥的资产避风港,是无数人辛苦打拼的见证是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近年来银行存款“失踪”事件频频曝光,让人们不禁开始怀疑:我们的“钱袋子”真的安全吗?
时间回到2016年国内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着快速发展。彼时的李女士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公司,多年的辛苦经营让她积累了丰厚的家底。
这一年她决定奖励自己一次海外旅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出发前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她特意选择了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银行,将多年积攒的1000万元存入定期存款账户。
在她看来银行存款是风险最低的理财方式,还有什么能比把钱交给银行更让人放心的呢?
然而命运似乎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在李女士享受着异国风情的同时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正在悄然上演。
银行内部员工韦某被巨额存款所诱惑,与信托公司里应外合利用职务之便,将李女士的存款信息和预留签名等关键信息,偷偷地提供给了信托公司。
随后信托公司伪造了李女士的签名,办理了委托划款授权书,将李女士的存款分批转入了信托公司账户。为了掩盖真相他们还关闭了李女士的短信提醒功能,让她完全被蒙在鼓里。
直到旅行结束李女士准备回国使用这笔存款时,才发现账户里的钱早已不翼而飞。她立刻联系银行却被告知一切都是按照“她本人”的授权进行操作,银行没有任何责任。
面对银行的推诿李女士毅然选择了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真相才得以水落石出。原来银行内部员工韦某,利用职务之便,与信托公司勾结,伪造了李女士的签名,将她的存款全部转走。
为了追回损失李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财产安全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及时发现账户异常存在过错,因此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判决结果显然无法让李女士接受。她不服继续上诉。在二审法庭上李女士的律师据理力争,指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
在审查客户签名、监管员工行为等方面存在严重失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银行在合同履行上存在失职,判决银行赔偿李女士部分损失。尽管最终没能全部追回损失,但这纸判决至少给了李女士一丝安慰。
有些法官就是该死
给狗看门!也许都没事!放在银肯定是出事!
强盗
韦某是否银行职员?韦某与信托公司勾结,韦某没事,李女士的钱却全部转走了,这不是银行的责任,难道是李女士的责任?就事论事,银行真的没责任了,这钱存银行有什么好处?
劫匪强盗
这不是刑事案件吗?
瞎编乱造胡说八道,小编在做梦呢?
和强盗没分别。一个银行员工转走人家的钱,只负部分责任。真是天大的笑话
编故事,骗流量,我信你个鬼!
全赔!
握草,完全是银行的责任啊
这不虾扯蛋吗,银行应该赔付所有损失,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警方已经查明钱是由银行内部人员盗窃的,银行具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储户没有任何过错,怎么可能只赔付不分损失,这是不可能的,谁有过错谁负责,这是法律基本原则。
锤子 这种银行必须是全额赔付
真让人无语
从这件事,不要把所有存款放一家银行,分成20家放,不会有这么大损失?
捅死他门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吗
强盗逻辑
除非你告诉我是哪家银行
王法官
还是我们无产阶级好,日日清,不用烦恼。
吹牛逼
注意义务,哈哈哈🤣
1000万元存在银行里只剩下6毛2,出现在广东银行里,是那家银行报出真实的银行,还要自己出钱打官司,逞吓死人的!
全陪都不行啊,你想一下,如果你是老板雇个人看门,玩忽职守结果仓库丢东西了,虽然这个人拿自己钱把窟窿填上了,你还用他吗?要不要告他玩忽职守,还有损失财产期间,你提心吊胆,是不是焦虑了,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
银行转走别人钱那是银行责任
定期存款……在异国他乡刷卡支付?
为什么一审总是不如人意?
我真不明白,很多一审的意义何在?
银行是谁的?
照这么判的话,以后公司生产伪劣产品都不要被罚了,反正都是一个或者多个工人的个人行为
绝大部分的银行和法院都是一家人,人家一个姓的会和你个外姓的讲道理???
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
银行失责了,还部分损失?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最迈黑银行的不少。也不说哪个银行哪个法官。时间地点都没有。信你个鬼
哈哈哈
正义那去了 钱没了
法院应判银行全额赔偿李女士的本息。再判韦某及信托公司赔偿全额给银行,再判韦某刑事责任。
银行是时候整理下,这对人民利益冲突,损害!
西风日下,是非颠倒!
费柴小便,真有这样的那么还做其他企业吗,拼了老命都去开银行,我也卖了两轮电动车早去参与开银行了。造谣生事。
什么叫部分?二块
太有钱了,我们月光族不用操这个心
惊了着死![敲打]
你自己出了问题让存款人买单,什么逻辑?
无耻,这个案例不知道被编了多少次了,还出来瞎编。
瞎扯淡吧
少放点,就没事了 !
这要事不少!但我想问问这些案例,到什么理财,信托公司都是百分之百陪钱的吗?
银行人见财多泄露了信息
无话可说,编的很好
既然已查明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相互勾结,使客户受损,并且关闭了客户的短信提示功能,法院就应判银行全责。
这明明就是银行内部管理问题,为啥只是赔偿部分损失
出刀
爆光这个流氓银行
以后把钱放在家里最安全。
怎么不敢点出是哪一家银行呢?
一审法官还活着吗?
银行还能信吗?
一看账号名称 想请教一下哪个地方哪个银行 敢具体些么 啥事啊都敢编
我二千万就不存放在心里永远保险
服了
银行,没有银的属性,只有行的属性
存钱的时候要身份证,怎么可能不泄露信息。
APP生成的故事又开始了
有钱千万别再存银行了,银行不在保险了,
关键是一审还输了,就问是哪个法官承办的。
这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一审法官就不对,银行出了内鬼客户担责,没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