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岁男生遭同校多名男生殴打致死! 近日,一段关于安徽淮南凤台县春晖学校初一男生小孙,在寝室被同校多名初二男生殴打致死的视频曝出,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 死者小孙是一名初一学生,转入春晖学校还不到1个月。 10月13日,小孙与几名初二男生在校园发生冲突,双方约架。学校老师得知情况后,及时制止了约架。当天晚上9点左右,小孙单枪匹马闯入这几个初二男生的寝室,再次与这几个男生发生冲突,并被殴打致死。 事情发生后,小孙的家人来到学校门口,声称,小孙被打死后,学校和老师不闻不问,不负一点责任。 视频画面显示,学校大门坚闭,学校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接待或安抚死者的家人。只有警方在维持秩序。 18日,当地的教育部门声称,死者家属已经与学校及其打人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由学校和几名打人者家长各承担一半。 好多网友认为,出现这种事情就应该将校长和老师开除,以后就不会发生类似事件了。 我觉得,出这种事情,学校和老师应该负责,这没错。但不应该是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致小孙死亡的几个初二的孩子,这才是罪魁祸首。如果罪魁祸首不承担责任,那以后校园霸凌只有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如果学生霸凌,让学校和老师承担主要责任,而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都不用承担主要责任,那这些霸凌的学生更无所忌惮了。 板子打在谁身上,谁感觉到疼,最好是无法承受的疼,下次才会不敢。否则,如何起到警示作用! 作为一名初中生,十三四岁,长得已经人高马大,行动能力与成年人相差无远,甚至更强,学校和老师怎么可能管得住?就是一个学生派一个老师盯着,也未必盯得住!出现事情,让学校或老师负责,没道理,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不了学校的霸凌问题。 虽然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无法让这些初二的学生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必须由他们的家长承担,而不是学校。 学校承担的应该是有限的责任,比如10%,而不是一半的责任。主要责任和赔偿都应该由霸凌者家长,根据打人的轻重,承担相应的金额。就得让这些霸凌者的家长感到肉疼,才会教育好他们的孩子以后不会欺负人!
安徽13岁男生遭同校多名男生殴打致死! 近日,一段关于安徽淮南凤台县春晖学校初
粒言粒语感悟
2024-10-19 12:36:22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