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周蓬安闲谭 2024-10-17 08:43:30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我一直在呼吁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如“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就会带来三个问题:一是未满12周岁的杀人,依然不需要负刑责,这不符合社会期盼。在不少西方发达国家,杀人是没有“刑事责任年龄”限制的。能杀人,当然就该负责。

第二个问题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杀人,是否负刑事责任,等最高检核准。你如果不设定时间限定,最高检拖个一年两年,此间,就任由“小畜生”在外面游荡。

第三个问题是,14周岁以下强奸依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也是刑法修改最大的败笔。要知道,如今十二、三岁的男孩子,都已经人高马大,有些还处于青春躁动期,如果强奸不用负刑事责任,再加上“普法”将这一条让孩子们搞清楚了,我都不敢想象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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