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向6岁女孩浇开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教育局称是恶作剧。 10月13日,广

奈何这粥粥 2024-10-15 16:23:29

11岁男孩向6岁女孩浇开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教育局称是恶作剧。 10月13日,广东韶关一位6岁女童被同学校高年级男生浇开水,导致女孩面部胸部肚子大腿二度烫伤。 女孩饱受痛苦,该地教育局给的结果是:恶作剧,不用承担刑责。 真是恨得牙痒痒,一句轻飘飘的恶作剧就概括了。 未成年保护法都在保护谁? 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平息心里的痛和恨?应该怎么教育孩子保护自己? 我觉得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学会反击,告诉孩子你是个未成年,用未成年的方法解决问题。

0 阅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