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被撞死者家属再发声,称肇事者与其父亲为“恶魔”,律师认为此事要想按危害公共

马如侃社会 2024-10-15 14:42:34

景德镇被撞死者家属再发声,称肇事者与其父亲为“恶魔”,律师认为此事要想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很难! 景德镇撞人事件已经过去几天了,目前警方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可是死者家属却再次出来发声称:“恶魔的狡诈,想知道恶魔降临人间的样子吗”? 我们已经知道,这位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以后,不仅没有任何的慌乱与害怕,还能指着副驾驶上身手分离的孩子尸体谈笑风生。而且事故发生以后,也没有第一时间给120打电话抢救伤者,反而是打电话摇人,最终电话还是路人帮忙打的,从这里就能看出这肇事者是多么的冷血,也不怪家属称其为“恶魔”。 不仅如此,在得知自己要被送进看守所的时候,有谎称自己有遗传性心脏病,试图拖延流程,在警察给他做完心电图以后发现根本没有问题,这才被送进看守所。 在送他进看守所以后,他朋友还连麦了律师,当得知可能最高判7年的时候,他的家属也嚣张了起来,甚至表示要用80解决问题。 可是随着事件的曝光,这件事情引起了人们的热议,纷纷表示希望对肇事者进行严惩。 这样的舆论让肇事者家属慌了,所以就开始出来卖惨和表示自己无助起来了。先是提出了赔偿,但是遭到拒绝以后,竟然又想出了想要出来以后给老人养老,这样的想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样,你出来是想给老人养老还是给老人送终啊,老人每天看到你,气1估计也气死了,我觉得这样的想法绝对不是正常人可以想出来的。 虽然现在舆论对于这件事情几乎都是一边倒,都希望肇事者被严惩,想要严惩那就不能是交通肇事罪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是有律师想要用这个罪名判决肇事者,必须需要确定“肇事者必须是主观故意而放任行为所致事故发生”。 也就是说必须确认肇事者是“故意”撞人的,否则很难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想证明一个人是“故意”的真的是太难了! 我们都希望肇事者被严惩,因为这肇事者事后的态度实在是太恶劣,这样的人出来以后也是对社会有潜在的危害。可是法律就是法律,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就是不知道谁能够提供证据呢? 因为自己泄愤,就造成了一家三口的“灭门惨案”,如果这样的事情都不能得到严惩,不知道会不会也想“扶不扶”的判决一样,让某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希望这起案件可以找一个有正义感的法官来审理吧,虽然离不能代替法,也希望法可以考虑一下理! 虽然中国有句老话叫“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可是我们想看到的是“现世报”! 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你们又有什么好方法帮助这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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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5 15:43

    以命抵命,血债血偿

  • 2024-10-15 15:36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针对不特定人群,不需要证明故意针对谁。 市区道路开到120,本身就有制造危险情况,并明知很危险故意放任

  • 2024-10-15 22:56

    这样开车,简直是杀人,必须枪毙

  • 2024-10-15 20:45

    律师也很垃圾

  • 2024-10-16 16:15

    就是现在的车祸处罚太轻了,只要不是故意的,有报警,有保险赔偿,都不会判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