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恶作剧,这就是校园霸凌!广东一6岁小女孩,被6年级男生泼开水,学校和教育局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14 17:06:07

这不是恶作剧,这就是校园霸凌!广东一6岁小女孩,被6年级男生泼开水,学校和教育局竟然说是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小女孩面部、胸部和大腿被严重烫伤,已经达到二度烫伤。然而,警方的调查结果,却狠狠打了学校和教育局的脸!

(案例来源:齐鲁壹点)

丘武明一拳砸向医院的墙壁,口中咒骂着施暴者葛飞飞,简直就是个牲口。

他恨不得亲手宰了这个小兔崽子。

听到女儿在病房里哇哇大哭,丘武明的心在滴血。

丘武明的女儿,丘美乐今年6岁,刚上一年级,小姑娘平时挺活泼开朗的。

刚步入小学,丘武明和妻子还有些担心,毕竟小学和幼儿园不一样。

幼儿园都是一些三五岁的小朋友,小朋友和小朋友之间,即便打架,也不会造成太大伤害。

可小学不同,小学年纪差会大很多,大一点的,在12岁左右,小一点的,就是丘美乐这个年纪,6岁。

所以,刚步入小学时,丘武明还特意叮嘱女儿,不要调皮捣蛋,更不要惹是生非。

然而,即便女儿按照他说的做了,妥妥的一个乖乖女,可还是没能避免被同学欺负。

一天下午,丘美乐在学校操场和同班同学玩儿,口渴想喝水,可保温杯里的水是开水,太烫。

于是,丘美乐跑到学校直饮水机旁,想接一点饮水机里的水喝,学校饮水机里的水是40度,可以直接喝。

可丘美乐却拧不开保温杯的瓶盖,这时,一位6年级的男生葛飞飞说,他可以帮她拧瓶盖。没想到,葛飞飞拧开瓶盖后,直接将保温杯里的开水,从丘美乐的头上泼了下去,丘美乐疼的哇哇直哭,学校赶紧打120急救,将丘美乐送往医院。

当天,丘武明报了警。

与此同时,丘武明跑去学校,要一个说法。孩子好端端的在学校上学,为什么会被高年级学生泼开水,学校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丘武明将此事也告到了当地教育局。

然而,让丘武明想不到的是,教育局和学校给的回复一模一样:这就是同学之间的恶作剧,不存在校园霸凌。

丘武明听到后,呸了一声。他没想到学校为了撇清责任,竟然袒护施暴者,这就是助纣为虐。

然而,10月12号,丘美乐的奶奶在家里,收到了警方的文书,说葛飞飞承认了,就是故意的,绝对不是恶作剧。不过葛飞飞才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把他抓紧局里。

不得不说,警方的文书,给了学校和教育局一记响亮的耳光!

警方文书一出,教育局也立刻给出了回应:将会追责!

目前,丘美乐躺在医院里,面部、胸部和大腿多处烫伤,医院诊断为2度烫伤。医生说,以后面部很有可能会留疤。

丘武明很心疼女儿,他不明白,女儿才6岁,凭什么要遭此罪。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葛飞飞故意将开水泼在了丘美乐身上,造成丘美了二度烫伤,此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过警方调查,葛飞飞就是故意的,并非学校和教育局所说的,同学之间的恶作剧。

2、葛飞飞只有11岁,受未成年保护法保护,所以不拘留。

《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罪行,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应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11岁儿童犯法的情况,法律规定不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但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不得不说,这个结果,对于丘美乐而言,十分的不公。

3、丘武明有权向葛飞飞的家长,索要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34条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葛飞飞家长,有责任对负担丘美乐所有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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